襄城区法院完善六项机制力促进司法亲民高效便捷

编辑: 张茂玉作者: 聂志军 时间:2012-09-13 16:16:00

   襄城区法院完善六项机制力促进司法亲民高效便捷

今年以来,襄城区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步推进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建设,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亲民高效便捷。1至8月份,通过完善六项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各项指标综合排名靠前的良好局面。

一是完善民意沟通机制。拓宽涉诉民意反映渠道,完善社会舆情汇集制度,倾听民声、沟通民意、服务民生,促进改进工作。坚持每月10日的“院长接待日”活动,听取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以“法官四进四访”为依托,于4月份开展了“走访服务月”活动,全面、深入、经常地了解社情民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来法院视察工作,通过向其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旁听庭审、定期召开座谈会、聘请其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更新信访工作理念,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由过去的信访窗口被动接待,转变为主动收集信访信息,对可能引起上访的案件,由立案庭及时与业务庭室进行沟通,疏导排解隐患;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收集意见,掌握诉讼当事人、社会群众的现实需求。今年1至8月,共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征求意见建议85条。

二是完善诉讼导引机制。 以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费一份心、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为目标,完善立案窗口各项功能,尽量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及时、耐心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和疑问,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各类诉讼指南、诉讼法律文书范本、诉讼告知书、联络卡等书面文字材料,方便当事人查询、诉讼;推行“即诉即立”、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元化制度,方便当事人立案;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随收随调”。

三是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统一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对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六项内容”的公开范围、方式、措施、要求等予以细化;同时,将干警及各部门落实司法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更好地保证满足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司法公开与司法公正相促进的良好效果。

四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推行“大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大与医调委、企业工会等组织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方法,努力使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得到解决或者依靠社会力量合力予以化解。1至8月,利用诉调对接机制,对 1778件各类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五是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对符合简易审条件的刑事、民事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继续推行行政诉讼简易审试点工作;推进人民法庭构建简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提高巡回审判的效果。1至8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各类案件550多件,深入辖区开展巡回审判32次,办理案件29件。

六是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着力打造“阳光信访”;按照“定领导、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包处理”的“四定一包”信访工作责任制,将排查的信访件逐案交办,严格要求限时办结息访;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建立和完善执行救助专项资金、涉诉信访案件救急资助、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1至8月,共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及发放司法救助金近30万元,使43名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