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把好“五关”保证陪审员既“陪”更“审”
襄阳市襄城区法院通过把好“五关”抓好抓实人民陪审员工作。自2011年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员参审率一直保持在55%以上。
一是把好选聘任用关。在选聘任用人民陪审员时,完善选任程序,将群众自荐、单位推荐、人大考察、选任竞争等结合起来,保证拟任人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完善任用程序,对候选人知识层次、职业结构、综合素质、法律素养等进行全方位衡量,以保证拟任人员是真正政治业务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社会威望、公德意识强、热心于陪审工作的人员;并按法定程序将拟任人选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颁发聘书,任期五年。
二是把好业务培训关。为防止“陪而不审、审而不能”的情况发生,法院积极组织或吸收陪审员参加法院内部学习培训,组织陪审员对法院工作进行考察,以增加直观感受,熟悉法院工作,增强参审能力;订阅《人民司法文件选》、《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书籍,保证陪审员法律业务知识的及时更新,与时俱进,为履行参审职责打基础。
三是把好履行职责关。将陪审员参审率作为各民事、行政、刑事业务庭普通程序案件审理司法绩效考核的硬性指标,年终予以考核奖惩;尊重陪审员平等参审权,合议时尝试由陪审员先行发言,充分听取陪审员对案件处理意见,避免受审判员干预影响其独立判断和思考;充分利用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有威望的优势,让陪审员在法庭上以群众通俗易懂、真实可信的语言解读法律,劝导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息诉解争。近3年来,由陪审员参与调解的各类案件调解率达到72.77%。
四是把好沟通联络关。通过同陪审员定期座谈、向陪审员通报法院重点工作、征求陪审员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等方式,提高其对审判身份的认同,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
五是把好后勤保障关。建立与陪审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制度,加强与陪审员所在单位的协调、沟通,取得所在单位对陪审员参审工作的支持;为陪审员参审提供必要的车辆、经费开支和经济补助,以保障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