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编辑: 聂志军作者: 耿宏伟 李永萍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12-07-25 15:49:00

今年以来,襄城区法院克服人少案多、难度增大、信访压力上行等执行方面的困难,积极构筑执行工作新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举措,加大执行工作新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1至6月,与去年同比,共执结各类案件近300件,执行案件结案率上升19个百分点,有效化解17件涉及执行信访、上访难案,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明显。

一、注重分类排查,采用“三方法”,确保执行效果

择机执行。对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人难找的案件,利用节假日被执行人回家探亲访友,外出的农民工回家赶农活之时,启动执行程序或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为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的案件,根据其经营情况,找准执行时机,促进案件顺利执结。

集中执行。将执行人员分为若干工作小组,采取早堵晚候、分片包保的形式,集中执行某一区域内的执行案件,较好的节约了审判资源,解决了躲避执行现象。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执行9次,执结案件46件。

攻坚执行。对长期无法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状况,以及故意躲避执行的“老赖”,积极争取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支持,查找其下落和财产状况,坚决采取扣押、搜查、拘留等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必要时以“拒执罪”追究其责任,促进案件的执行。1至6月,共依法拘留19人次,提请公安机关以“拒执罪”立案侦查4人,判刑1人。

二、服务维稳大局,坚持“三优先”,兑现民生权益

为实现执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襄城区法院坚持 “三优先”原则,即对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三类案件优先执行,切实做好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工作。对旧城改造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土地纠纷案件,一律实行领导挂帅亲自主办,确保以有力的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对涉及商品房买卖等群体性纠纷的执行案件,要求承办人在做好当事人稳控工作的基础上,穷尽一切措施尽快结案;对涉及民生保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不但要求快速高效审结,而且组织专门力量优先执行,以切实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三、源头防控信访,构筑“三机制”,切实解决问题

构筑涉执接访机制汇聚民情。以周二院领导接访日为平台,在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的基础上,详细登记涉执来信来访案件。执行局长亲自跟踪督办,协助承办人制定信访案件的执行方案,并根据执行情况下访、约谈信访群众,及时告知执行工作进展,解释法律规定,努力减少重信重访。

构筑难案会商机制降低风险。针对抗拒执行、甚至暴力抗法事件增多和当事人以上访等要挟执行的实际,在疑难、复杂和大型案件执行之前,襄城区法院都要组织召开执行专题会议,汇聚集体智慧,共商执行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把因执行带来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构筑上访包保机制解决问题。对越级上访的执行案件,坚持实行一案一包保领导、一工作专班、一执行方案,通过克难攻坚,从源头消除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的症结;同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司法救助的形式,切实解决好上访人的生活、生产问题,通过人文关怀化解上访者的心结。上半年,多方争取救助基金30多万元,对程先良、李会芝等10户确有困难的执行人进行救助,17名涉及执行的上访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