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一二三”法着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编辑: 办公室来源: 本院
时间:2013-04-28 14:48:00
为认真落实好司法公开的要求,拓展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襄城区法院积极借助互联网这一高效快捷的信息平台,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力度,着力推进“阳光司法”。一季度,全院诉讼结案281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90件,上网文书为75件,判决文书的上网率达83.3%。
每季一次通报。负责裁判文书上传互联网的办公室每月与报送上网文书比例较低的业务庭沟通一次;每季度,统计出各部门已上传互联网裁判文书总量,将裁判文书上网率(与部门全部结案相比)、判决文书上网率两项数据通报全院,督促大家按照鄂高法(2011)293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全部应上网裁判文书。
考核两项要素。明确将各部门裁判文书上网率纳入考核范围,以四次季度通报作为部门报送应上网裁判文书及时与否的“效率”依据,以年终总量作为部门报送应上网裁判文书的“质量”依据,综合进行考评,计入部门总考评成绩。
实行三级审核。一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承办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将当月所结案件分为应上网和不上网两类,并将应上网裁判文书作相关信息处理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二是分管院领导审核。由院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应上网和不上网裁判文书全面进行审核;三是审管办最后审定。审管办重点审查不上网裁判文书的理由是否充分和应上网裁判文书是否进行了正确的信息技术处理,并运用纠错软件对裁判文书电子版进行最后的文字把关。之后,统一送办公室上传到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