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院执行法官案外解决63名破产企业职工民生问题
襄城法院执行法官案外解决63名
破产企业职工民生问题
2月27日,襄阳神韵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神韵公司)的副总经理马占忠一大早就来到襄城区法院,送来一面锦旗,向执行法官熊世学表示感谢:“熊法官不仅把我100多万元的债权执行回来了,还解决了胜利汽修厂2002年至今没有解决的破产遗留问题,这样的法官真是好法官。还清多年的建材款和60多万的工人工资后,今年我老马可是安安心心地过了个‘马年’呀。”
原襄樊市胜利街汽车修配厂(以下简称胜利汽修厂)是襄城区庞公办事处处直集体企业,于2000年依法破产。2002年,胜利汽修厂与襄龙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祥公司)达成《合作建房协议书》,对在胜利汽修厂用地上所建房屋的套数、还建分配、门面房分配等进行了约定。之后,龙祥公司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建设手续,并与神韵公司签订了建设协议。
2002年4月,神韵公司起诉龙祥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欠款142万余元,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但龙祥公司始终没有履行。执行过程中,襄城区法院依法查封了已建成的房屋13套。由于《合作建房协议书》中约定的临街门面房没有开工建设,胜利汽修厂职工担心自己破产前的工资、医药费,以汽修厂向部分职工借款等共计100多万元的权利得不到保护,63名多次到襄城区政府信访,并阻止法院对房屋的处理,加上两任承办法官岗位调整和龙祥公司的拒不配合,案件执行一拖再拖。
2012年底,熊世学法官接手办理这起执行案件,另有三件龙祥公司400多万元的债务案也合并交熊世学办理,此时的执行卷宗,竟然堆有一尺多厚。在认真查阅卷宗,并与龙祥公司、神韵公司、胜利汽修厂破产清算组和庞公办事处领导沟通之后,熊世学了解到要想执结案子,必须要首先解决好63名职工的问题,但由于建设的小区环境很差,13套房屋价格评估只有500多万元,显然不能让全部债权人实现所有的债权。2013年年初,熊世学先后十数次与胜利汽修厂清算组和庞公办事处领导协调房屋拍卖事宜,及与职工代表座谈、沟通,最终职工就借款利息等作出让步,同意只要125万元,神韵公司和另三名债权人也同意法院的分配方案。
2013年5月,房屋拍卖程序启动,却又连续三次流拍,直到7月份,在依法公告后,13套房屋才以评估价变卖出去,总价款为512万元。之后,熊世学法官又多次到税务、土地、房管等部门,协调办证事宜。2014年1月,按照协定的分配方案,四方债权人领到了相应的执行款,63名职工的125万元也安排到位。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