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互动 院长信箱 举报信箱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法院钱丽法官拒不移交上诉状及被杨春辉法官隐匿的反诉状电话录音光盘 问题类型:民事 【信件内容】 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法院杨春辉,钱丽两位法官隐匿本人反诉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曲解法律,枉法裁判。本人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24条第2款之当事人以“本案不应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为由申请再审,原审法院再审后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的规定,于2025年7月10号在法定期限内将上诉状及法官杨春辉在庭审前收到本人反诉状的电话录音刻成的光盘一并邮寄给法官钱丽(上诉状里附有光盘文字内容),7月11号本人电话确认已签收。但时至今日,钱丽拒不移交上诉状及录音证据光盘,胆大妄为,无视法律!本人就此向襄城区法院院长信箱投诉后被敷衍塞责(擅自越权界定本人没有上诉权却没有明确依据哪一条具体法律法规),无视《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24条第二款针对小额诉讼程序赋予的当事人的上诉权。现恳请贵法院责令襄城区法院钱丽立即向襄阳市中级法院移交上诉状及录音证据光盘!并对杨春辉,钱丽枉法裁判以及拒不移交上诉状和录音证据光盘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谢谢! 展开 收起 发信人:徐强华 发信时间:2025/11/4 10:24:54 【信件回复】 徐强华您好! 你的信息已经收悉,经核查,你所涉及的案件系物业合同纠纷,依照法律的规定立案系统设定为小额速裁程序,为一审终审。你不服判决内容,可依法向我院申请再审,若仍不服再审裁判内容,可依法向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而不是提起上诉。 展开 收起 回复人: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5/11/20 9:51:33 【信件回复】 信件已转交给“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处理,请等待回复! 展开 收起 回复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5/11/10 16:25:36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法院钱丽法官拒不移交上诉状及被杨春辉法官隐匿的反诉状电话录音光盘 问题类型:民事 【信件内容】 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法院杨春辉,钱丽两位法官隐匿本人反诉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曲解法律,枉法裁判。本人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24条第2款之当事人以“本案不应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为由申请再审,原审法院再审后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的规定,于2025年7月10号在法定期限内将上诉状及法官杨春辉在庭审前收到本人反诉状的电话录音刻成的光盘一并邮寄给法官钱丽(上诉状里附有光盘文字内容),7月11号本人电话确认已签收。但时至今日,钱丽拒不移交上诉状及录音证据光盘,胆大妄为,无视法律!本人就此向襄城区法院院长信箱投诉后被敷衍塞责(擅自越权界定本人没有上诉权却没有明确依据哪一条具体法律法规),无视《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24条第二款针对小额诉讼程序赋予的当事人的上诉权。现恳请贵法院责令襄城区法院钱丽立即向襄阳市中级法院移交上诉状及录音证据光盘!并对杨春辉,钱丽枉法裁判以及拒不移交上诉状和录音证据光盘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谢谢! 展开 收起 发信人:徐强华 发信时间:2025/11/4 10:24:54 【信件回复】 徐强华您好! 你的信息已经收悉,经核查,你所涉及的案件系物业合同纠纷,依照法律的规定立案系统设定为小额速裁程序,为一审终审。你不服判决内容,可依法向我院申请再审,若仍不服再审裁判内容,可依法向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而不是提起上诉。 展开 收起 回复人: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5/11/20 9:51:33 【信件回复】 信件已转交给“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处理,请等待回复! 展开 收起 回复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5/11/10 16: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