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互动 院长信箱 举报信箱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襄城区法院不回浙江公安函件,电诈受害人被骗资金不能返还 问题类型:民事 【信件内容】 您好: 我是一名电信诈骗受害人,2年前被骗50万元,当天打110报警,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立即对涉诈帐户进行冻结,其中有20万转入一个叫肖雄威的帐号。今年以来,东阳市反诈中心多次提交资料到银行返还被骗资金,但均被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退回,理由是根据银监会\公安部2016年 银监办发(2016)170号关于涉诈资金返还的施细则的规定,第26条资金返还时,冻结银行发现该冻结账户还有被其他司法部门冻结的,可暂停资金返还工作。协商一致同意并出具加盖司法部门公章函件后,方可启动返还工作。告知该帐户被襄城区人民法院冻结,不能返还。后联系该院法官,同意由东阳市公安局联系后,先由东阳市公安局发函至该院,再回函同意。7月份已发函,至目前该院办案法官又不同意回函,公安联系后也不能回函。至此,我被骗的资金迟迟不能返还。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新型诈骗等刑事案件意见(二)法发(2021)22号 第17条查扣的涉案账户内资金,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额返还的,应当按照比例返还。现我被骗的钱明明在涉案卡上,但迟迟不能返还。现肯请法院,早日配合公安回函,返还我被骗的钱款。 谢谢! 展开 收起 发信人:崔克文 发信时间:2024/10/24 15:41:28 【信件回复】 信件已转交给“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处理,请等待回复! 展开 收起 回复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4/10/25 8:35:06 【信件回复】 崔克文先生您好! 您的信息已于2024年5月24日回复,请注意查看。 展开 收起 回复人: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4/10/25 10:05:20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襄城区法院不回浙江公安函件,电诈受害人被骗资金不能返还 问题类型:民事 【信件内容】 您好: 我是一名电信诈骗受害人,2年前被骗50万元,当天打110报警,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立即对涉诈帐户进行冻结,其中有20万转入一个叫肖雄威的帐号。今年以来,东阳市反诈中心多次提交资料到银行返还被骗资金,但均被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退回,理由是根据银监会\公安部2016年 银监办发(2016)170号关于涉诈资金返还的施细则的规定,第26条资金返还时,冻结银行发现该冻结账户还有被其他司法部门冻结的,可暂停资金返还工作。协商一致同意并出具加盖司法部门公章函件后,方可启动返还工作。告知该帐户被襄城区人民法院冻结,不能返还。后联系该院法官,同意由东阳市公安局联系后,先由东阳市公安局发函至该院,再回函同意。7月份已发函,至目前该院办案法官又不同意回函,公安联系后也不能回函。至此,我被骗的资金迟迟不能返还。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新型诈骗等刑事案件意见(二)法发(2021)22号 第17条查扣的涉案账户内资金,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额返还的,应当按照比例返还。现我被骗的钱明明在涉案卡上,但迟迟不能返还。现肯请法院,早日配合公安回函,返还我被骗的钱款。 谢谢! 展开 收起 发信人:崔克文 发信时间:2024/10/24 15:41:28 【信件回复】 信件已转交给“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处理,请等待回复! 展开 收起 回复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4/10/25 8:35:06 【信件回复】 崔克文先生您好! 您的信息已于2024年5月24日回复,请注意查看。 展开 收起 回复人: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4/10/25 1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