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勘验查案情,司法为民解纠纷
来源: 民庭
时间:2022-05-16 10:14:55
民事法官在哪里办案?
审判庭?办公室?
法官孙同江说:
“走,到工程现场去办案!”
近日,襄城区法院民庭法官孙同江接到了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子:原告李某从被告樊某处承包了火箭军某营区项目的护坡工程,工程完工后,因发包方樊某未向其支付工程款,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孙同江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第一次庭审中,对于原告已完工工程量,双方各执一词,但都无法提供证据,意见差异较大。虽然工程量比较小,但因案涉工程地点位于涉军区域,双方当事人至现场测量比较困难。为全面客观了解案情,查明事实真相,孙同江决定现场勘验,于是,便在第一时间设法跟火箭军某营区取得了联系,在和对方沟通相关事项后,商议了时间,带领双方当事人至工程现场进行勘验测量,在双方的共同见证下,勘验工作顺利完成。
经过实地测量,双方对原告已完工的工程面积进行了确认,并对返工工程量进行了查看,通过勘验,承办法官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案件事实把握也更加充分,为下一步公平公正处理该案奠定了基础。
“我们多跑腿,群众少走路”。除了本次现场勘验,孙同江曾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案情、化解纠纷。像他这样的法官,还有很多很多,无论是在庄严的法庭,还是在曲折的乡间小路,解决群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是法院干警们践行的初心和使命。近年来,襄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职能,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这一审判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将司法为民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