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矿石能不能采?法院判决告诉你……

来源: 刑庭 时间:2019-05-31 19:40:04

石材(Stone)作为建筑重要原料之一,广泛应用于装饰和工程建设,国家严格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范围采矿,社会上却有一些人受利益驱使,不顾国家法令三令五申,擅自非法采矿!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以来,被告人龚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及未经水利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汉江河道某河段非法采砂。2019年2月11日下午,龚某在汉江河道某河段非法采砂过程中,被襄城区水利局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查获非法采取的砂石约20吨。另查实,龚某因非法采砂分别于2018年3月及10月受到襄城区水利局处罚,在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又继续实施非法采砂行为。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砂,经两次行政处罚后继续非法采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被告人龚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龚某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