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召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动员会暨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

编辑: 办公室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9-04-30 18:59:47

4月30日,襄城区法院召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动员会暨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襄城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范襄生主持,院领导班子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范襄生组长传达《全市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及《襄城区人民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宣读了全市法院《关于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他强调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和集中整治活动的必要性,他指出巡察是试金石,针对区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院党组已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整改反馈意见座谈会,要求各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整改落实,加强督导问责;从思想上、行动上推进整改,并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

最后,刘爱瑛院长作重要讲话,她指出,巡察整改反馈的意见指出了人民法院内部存在的许多突出问题。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巡察整改工作是对法院工作和形象一次提升,任何人不能推脱应付。整改内容要见人见事见物,院领导班子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院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提了具体要求,各部门要按要求一条一款一项逐一整改到位。

结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她强调,一是政治建设方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高度重视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将政治学习抓到实处。二是队伍管理方面,要树立群众观念,耐心细致对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办案过程中要端正态度,找准定位,“身在其中,跳出其外”。三是审执工作方面,要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不被各种诱惑所动。四是机关管理方面,要加强档案管理和人员管理,规范档案、考勤、文件管理等制度。五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要正确理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内涵,妥善处理好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六是监督执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一岗双查”的要求。七是风险防范方面,要有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对敏感案事件要采取“三同步”原则,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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