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找人给侵占公司货款的儿子作伪证——

儿子没出来 老汉搭进去 证人也遭殃

作者: 高红 时间:2015-07-17 15:46:17

  儿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59岁的谢某为了帮助儿子逃避法律制裁,指使儿子的客户向检察机关作伪证。没想到,此举不仅没能使儿子逃出法网,还把自己和儿子的客户都搭了进去。

  谢某的儿子小谢在我市某酒业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负责市区多家大型超市的白酒销售业务。去年6月,因侵占公司货款30余万元,小谢被襄城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侦查中,小谢辩称刘某、吴某等人欠其货款未收回。侦查机关经向刘某、吴某调查取证,二人均称没有拖欠小谢的货款。

  当年10月,襄城区检察院在对小谢职务侵占案审查起诉期间,谢某指使吴某和刘某到检察院作伪证,让二人谎称均欠小谢酒款。吴某未到检察机关作虚假证明。同月21日,刘某向检察机关作了虚假证明,谎称欠小谢酒款10余万元。之后,谢某向刘某出具了一份“收到刘某酒款3万元”的虚假收条。

  根据上述情况,襄城区检察院将“小谢职务侵占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年11月11日,民警通知刘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刘某交代了其受谢某指使在检察机关作了虚假证明的事实经过。

  今年4月,因犯职务侵占罪,小谢被襄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6月,襄城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谢某为帮助其子逃避法律制裁,指使他人到司法机关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刘某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

  近日,襄城区法院宣判,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