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 政治处 时间:2016-08-05 16:14:15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6人(其中男11人,女5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2.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法律基础知识(法学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每分钟录入文字100字以上;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襄阳市新空间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派出所院内一单元二楼)。联系人:夏经理;联系电话:0710-3529555。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履历表;近期红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由襄阳市新空间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交襄城区法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1.汉字速录测试(分值占总成绩的30%)

(1)测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16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内容:汉字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2.笔试(分值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1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襄城区法院四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政治常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文字写作能力。

3.面试(分值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汉字速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襄城区法院四楼会议室;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素养。

(三)成绩公布。考生汉字速录、笔试、面试总成绩拟定于2016年8月22日在“襄城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xcqfy.hbfy.gov.cn/)”进行公布。公布考试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由襄城区法院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态度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襄城区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审判辅助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正式聘用后,服务最低年限为2年。由与襄城区法院有劳务派遣协议的襄阳市新空间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限届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参照襄城区区直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执行

 

襄阳市新空间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