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不再,钱是否应返还?看法院这样判!

来源: 卧龙法庭 时间:2024-09-11 11:03:11

情侣分手后“明算账”,

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该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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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阿美与阿凯在2023年4月相识,很快两人发展为情侣关系并同居。恋爱期间,双方微信、支付宝账户经济往来密切。恋爱后不久,双方出现矛盾。2024年2月,两人自行对账后,阿凯向阿美出具一张借条,载明自己通过转账现金等方式向阿美借款7万元,一周内还清。借条出具后不久,双方分手。两个月后,阿美将阿凯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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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一审认为,借款合同系实践合同,认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必须满足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和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两项条件。本案中,阿美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借条、电话通话录音,上述证据里阿凯均向阿美提出借钱,双方达成了借款合意。庭审中,阿美主张借款7万元中4万余元是通过现金交付,但阿凯不予认可,因阿美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现金交付的事实,一审法院对双方微信、支付宝中钱款进行核对,扣除双方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款项后,依法认定阿美向阿凯出借2.3万余元。一审判令阿凯返还借款2.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阿美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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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情侣恋爱期间浓情蜜意,会通过相互给付财物来表达爱意。情侣之间的经济往来,要区分是共同的生活支出、爱意表达的赠与还是借贷关系。对于以民间借贷为由诉至法院主张权利的,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共同的生活支出、爱意表达的赠与因缺乏借贷的合意,往往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为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确为借贷,建议出借方留存好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相关的证据,尤其是在涉及现金出借时,要保留相关交付的证据。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爱情不应用金钱来维系,如不存在借贷关系,最好不要以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爱意或补偿。对于确系借贷的款项,借方亦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约定偿还相关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