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 剑指“老赖”

——襄城区法院攻克执行难系列报道之一
时间:2016-12-26 09:37:32

编者按:“执行难”已经成为是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各类社会矛盾在国家司法机制中的最后“沉淀”。这种颇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对我国的司法制度与法院形象提出了严重的挑战。襄城区人民法院大力研究执行艺术,多措并举开展创造性工作,执结了大批“钉子案”、“骨头案”,在“快办案、办好案”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充分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其勇于创新、勇于担当、勇于奉献的精神值得学习。

“破解执行难,离不开多种力量与社会资源的共同作用,单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已经一去不复返。”襄城区法院院长刘爱瑛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今年6月始,襄城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联合公安、房管、国土部门建设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老赖”的身份护照、车辆、房屋、土地等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共同惩戒失信行为,促使或强制其履行法律义务,让“老赖”无处可藏。

公检法协同作战

11月28日下午,襄城区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易宏斌副检察长、区公安分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冯晓辉副局长、区法院副院长耿宏伟和执行局局长周丹等人,在襄城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对4件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案件进行了讨论。这已是襄城区公、检、法今年召开的第四次联席会议。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执行四项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与配合,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行为。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对打击‘老赖’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襄城区法院院长刘爱瑛告诉记者。

的确,在共同打击“老赖”方面,整个襄城区齐心协力。他们实行的联席会议制度独具特色。定期召开由公、检、法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商讨对策;案件移送制度不含糊。在执行案件时注重证据收集,对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协调制度作用明显。对重大疑难的涉嫌拒执罪案件,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案件研讨制度促使发力。在办理涉嫌拒执罪案件过程中,公、检、法三家对事实和程序存在分歧时,及时上报区委政法委并由其协调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之策。

一年来,襄城区法院共移送涉嫌拒执罪的案件11件11人,公安机关侦查10件10人,移送起诉3件3人,判刑3件3人;先后有9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涉嫌追究拒执罪的威慑下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李某与涂某原本是同学。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李某为涂某打工。打工期间,涂某拖欠李某劳务费30000元,并以急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22000元。

“后来我多次找他索要欠款,他除了在2012年5月16日支付给我1500元外,剩下的50500元至今都没付。”说起借钱的事,李某一脸着急。

2012年8月,襄城法院判决被告涂某偿还原告李某欠款50500元。但判决生效后,涂某未按期履行义务。2013年1月4日,襄城法院向涂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涂某仍不予理睬,并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长期下落不明。

为尽快执结本案,执行法官对涂某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涂某有轿车一辆,说明涂某有履行能力,但故意躲避执行。

襄城法院将涂某案材料准备齐全后,便移送襄城区公安分局予以立案侦查,不久,涂某在江西南昌被公安机关抓捕。次日,涂某妻子找到法院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当日将66000元执行款转入执行款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襄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丹告诉记者,该案被执行人涂某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并故意规避执行,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公、检、法密切配合,适时运用拒执罪,通过强硬打击手段对“老赖”进行严厉打击,能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司法的权威。

多部门密切配合

襄城区法院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以来,银行、房管、车管、土地等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强力保障执行工作开展,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银行协助查询案件2456件79885条,协助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16件2849万元,协助扣划银行存款52件238万元。房管协助查询955件,协助查封房产254套,车管协助查询1012件,协助查封车辆189辆。

近两年来,襄城多片区开始大片区改造,利用改造拆迁的时机,襄城法院对拆除片区内属于法院已经查封房产进行清理,通过向管辖拆迁指挥部协助执行,共执结案件5件,协助扣回执行款140余万元。

2012年10月,襄城区居民廖某以生意周转需要用钱为由向其朋友程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后经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襄城法院。2015年3月,该院判决廖某偿还程某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廖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12月14日,襄城区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廖某名下位于环城南路的一套房屋。经调查发现,该房屋属于襄城区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区域,执行法官立即对襄城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指挥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该房屋拆迁款。2016年4月16日,房屋拆迁款30余万元被成功划拨至襄城法院执行款专户,偿付申请执行人所有本金及利息,此案顺利执结。

网格员献计献策

为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题,不少社区综治网格员变身执行网格员,协助法院查人、财、物,并积极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此举让襄城区法院不少执行难案顺利执结,不仅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也避免了因强制执行有可能引发的冲突。

 2014年5月,因租户屈某拖欠租金,襄阳某商务公司将其告上法院。当年12月,经襄城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协议:该商务公司免除屈某一部分租金,屈某于2015年1月12日前再支付该商务公司20万元租金。但协议达成后,屈某并未及时履行义务。该商务公司认为双方租赁合同已到期,故诉至法院要求屈某腾退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2015年7月,襄城区法院判决屈某将房屋腾退返还原告并赔偿原告房屋占用损失。

然而,屈某收到判决书后,一直拒绝腾退房屋。在此期间,襄城法院多次找到屈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屈某无动于衷。

社区综治网格员告诉执行法官,屈某房屋内物品多而杂乱,若法院采取强制腾迁效果并不好,甚至可能引起现场骚乱。综治网格员建议,执行法官可与供电、供水部门进行沟通,请其对该房屋断电断水,以协助法院执行。

2016年10月底,根据网格员建议,襄城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屈某发出公告,告知其限期腾空房屋,若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停水、停电。迫于无奈,11月8日,屈某主动找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长期以来,襄城区法院执行工作注重打好“组合拳”,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坚决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正一步一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