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卡”犯罪 “断”不留情

来源: 刑庭 时间:2020-12-31 16:09:4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在全国范围内对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惩戒,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黑灰产业链条。下面就随小编来了解下,什么是断卡行动及“两卡”犯罪?

 

01什么是“断卡”?断的是哪些卡?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断卡”行动。会议宣告,全国警方将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全国“断卡行动”。所谓“断”,要斩断的是诈骗集团的“信息流和资金流”。所谓“卡”,主要指以下电话卡与银行卡:

 

电话卡:既包括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02断卡行动主要是打击谁?

 

1.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

 

2.带队团伙: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电话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电话卡、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3.收卡团伙:发布信息招募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电话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4.贩卡团伙: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03买卖银行卡会受到什么惩戒?

 

对此次“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拟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若所提供的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开户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4被惩戒对生活有什么影响?

 

1.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意味着ATM机、POS机、手机银行、网银,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服务等无法使用,将给个人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2.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3.惩戒期满后要新开立账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会加大审核力度。

 

下面就以襄城区法院审理的三起真实案例来直观理解其中的涉“卡”犯罪。

案件一

2020年1月,被告人马某玉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账户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在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了湖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该公司的对公账户,后将上述公司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资料卖给了一刘姓男子。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自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27日该对公账户中涉嫌诈骗资金总流水达69408793.82元,现已被列入涉嫌诈骗账户被公安部冻结。

案件二

2020年1月初,被告人高某在明知王某(另案处理)购买银行账户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在王某的带领下,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在武汉市注册登记了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某装修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该两家公司的对公账户,而后以每套800元的价格将上述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资料卖给了王某。随后,上述两家公司的对公账户均被网络诈骗团伙用于诈骗赃款的转移,共接收赃款9笔,合计48万余元。

案件三

2019年12月,被告人徐某新通过朋友黄某认识了刘某(另案处理),在明知刘某收购银行账户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徐某新仍在刘某的带领下利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在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了襄阳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该公司的对公账户,后以1000元的价格将上述公司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资料卖给了刘磊。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账户于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5月5日期间被网络诈骗团伙用于转移诈骗资金。

被告人马某玉、高某、徐某新三人均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账户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利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相关公司,并将办理的公司对公账户出售给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从中获利。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

“断卡”行动  我们能做什么?

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身份证遗失等情况,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被人冒充办理银行卡、电话卡,而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