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办案手记】当法院判决遇上“情理困境”

来源: 欧庙法庭 时间:2026-04-15 16:40:52


编者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一起因二十年前互换耕地引发的纠纷,看似事实清楚、法律明确,判决却难以让当事人真正服气。如何让一纸裁判既有法律的刚性,又有化解矛盾的柔性?襄城区人民法院欧庙法庭的承办法官孙莉结合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记录下判后答疑、用心解纷的过程,展现了“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

 

审理手记 | 一起土地互换纠纷的裁判与思考

(根据承办法官办案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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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案卷,我意识到,这起土地纠纷的难点不在法律适用,而在于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当年换出去的地,如今就换不回来了?他的困惑,恰恰是朴素观念与法律制度之间的真实碰撞。

 

争议焦点:

互换二十年的土地,还能不能换回来?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是同村村民。二十年前,为了方便耕种,二人口头约定互换两块承包地。后来村委会在更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根据实际耕种情况,将互换后的土地分别登记在双方名下。如今,王某想把土地换回来,李某不同意。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庭审中,双方对互换事实没有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本案中,互换已持续多年,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已完成变更登记。王某要求返还,缺乏法律依据。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判后答疑:

法律逻辑与朴素认知的碰撞

判决虽然下了,王某的心结却没有解开。他反复来到法庭,情绪激动地说:“地是我换给他的,凭什么不还给我?”在他看来,交换得来的东西,自然可以再换回去。而法律的登记公示原则,与他朴素的“返还”观念产生了激烈碰撞。

面对老人的不安与无助,我意识到,一纸判决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处理不当,不仅可能引发信访,更会让老人对司法失去信任。

我耐心听完他的倾诉,用他能听懂的语言重新解释:“本案的关键证据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上就认定归谁承包经营。法院不能也没有权力直接改变证书上的登记内容。就像房产证一样,上面写着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如果登记的是别人的名字,法院也不能改成你的。如果你认为证书登记有误,应该向确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核查更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每次他来法庭,我都尽量把同样的道理用不同的比喻再解释给他听。有时他听着听着又急了,我就停下来,等他平复了再从头讲。渐渐地,他从一开始的拍桌子质问,变成了默默地听,再到后来,开始主动问“那我该去找哪个部门”……

我还提醒他,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即将届满,如果权属不清,可能会影响下一轮土地承包的权益。经过这番沟通,王某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向。他平静下来,诚恳地说:“之前是我太着急了,讲话声音大,也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法官的话在理,我听法官的。”

此后,王某再未到法庭纠缠,也未就此事上访信访。

 

办案思考:

“如我在诉”打通司法裁判“最后一公里”

当前,乡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和孩子成为乡村的主要人群。乡村既是人情社会,也是法理交织的地方。作为基层法庭,我们面对的常常是对法律认知相对有限的老人。对他们而言,解决问题和修复关系,有时比裁决是非更重要。

这起案件让我深刻体会到,办理案件既要有厘清是非的刚性力量,又要有化解矛盾的柔性智慧。法官不仅要站在法律角度审视问题,更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和内心困扰。通过调解员、基层组织深入了解矛盾背后的故事,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服。

司法裁判的终点,不是文书的送达。“最后一公里”的核心,是“裁判之外,解纷未止”。此案虽小,启示深远——走好司法裁判的最后一公里,将纸面判决转化为实质矛盾化解,以更加人性化、有温度的方式办理案件,才能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