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作案16起!偷电线贼终落网……

来源: 刑庭 时间:2018-08-09 10:50:29

近日,襄城区法院对被告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作出判决,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涉案被害人未追回财物。

    2016年以来,被告人李某通过窃取放置在消防栓、应急灯等处的正在装修尚未入住的新房房门钥匙等手段,秘密入室实施盗窃,在襄阳市辖区内盗窃作案16起,盗取住户电线、水管配件、天然气灶、热水器等事后加以变卖,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54675 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光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光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李光辉多次入户盗窃,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其盗窃的赃物大部分被追回发还被害人,本院酌情考量量刑。根据被告人李光辉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