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夺十万元财物 使用购物卡时露了馅

时间:2013-12-30 16:48:09

   

   两名飞车抢夺的男子,作案后竟拿着抢来的购物卡到超市消费,被超市的电子监控锁定影像,后被警方抓获。近日,襄城区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各处两人十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万元。

  2月5日下午2时许,家住襄城的徐女士在银行办完业务后,从铁佛寺路步行回家。突然,两名男子骑着摩托车窜至她身旁,将她的蓝色提包抢走,包内装有近十万元现金和1万余元购物卡。徐女士立即报警,并于次日到超市将被抢购物卡挂失。

  2月24日,警方获得重要线索,杨某在该超市使用抢来的购物卡时被工作人员发现。民警赶往超市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杨某有作案嫌疑。3月28日凌晨,民警在杨某暂住房内将其抓获并缴获了被抢的4万元现金和12张购物卡(总面值1.05万元)。次日,另一名嫌疑人杨某某也被抓获。

  据两人交代,2月4日晚,杨某提议去抢点钱用,得到了杨某某的同意后,两人便于次日下午从樊城建设路窜至襄城铁佛寺路,在丽波苑小区门口飞车抢夺了徐女士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