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17-03-28 09:08:33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1711时至2017年418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mpaimai.jd.com/10265988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襄阳市伟丰机械有限公司的塔式起重机(16节)规格型号QTZ50(5010)、塔式起重机(19节)规格型号QTZ50(5010)、塔式起重机(12节)规格型号QTZ50(5010)、塔式起重机(18节)规格型号QTZ50(4810)、塔式起重机(15节)规格型号QTZ50(4810)5台。起拍价:54万元,保证金:2.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办理标的的移交物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拍卖公司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
330日起至2017年41711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10-3606489,0710-3606370,18972098759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襄阳市襄城区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24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襄阳真武支行,账号:5742 6742 05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710-3606489,18972098759
    监督电话:
0710-3606745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襄城区财苑路66号执行局203室
    网址: http://auction.jd.com/sifa.html 
    此公告已在“京东网”、“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官网”、“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发布。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
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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