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运用录音电话破解送达难
编辑: 办公室作者: 杨秀伟来源: 民一庭
时间:2016-07-25 10:48:37
“您好,请问你是鲁某吗?我是襄城区法院送达组的送达人员。现在正式通知您:王某诉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我院定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10点在本院卧龙法庭开庭,届时请您到庭参加诉讼。我们本次通话已经录音,如不按时到庭,不利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这是襄城区法院使用录音电话的形式送达传票等应诉手续。
被告鲁某因建养殖场向原告王某购买一批保温板等建筑材料,原告向被告交付保温板后,双方结算货款时,被告鲁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10000元货款未支付,并当场给原告出具10000元的欠条。后经原告王四多次催要,鲁三均拖延不还。王四遂将鲁三起诉至法院,因鲁三常不在家,法院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等形式均未送达成功。该院遂决定使用电话并保留录音记录告知鲁某。2016年6月28日上午,鲁三虽未到庭,但委托了另一案件的被告到庭参加了诉讼,并与原告达成和解,且现场履行完毕,随后原告王四申请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
据悉,为破解“送达难”,襄城区法院于今年5月份成立了民商事案件集中送达组,并为送达组配备了录音电话、刻盘机等办公设备。在送达工作中,送达人员依据《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六条之规定,采取捎口信、电话等简便方式通知和传唤当事人,将与案件当事人的问话、答复、通知等事项进行电话录音并刻成光盘入卷,做到有据可查,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送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