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诚信“背书”,襄城区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3-09-28 15:56:30

有了法院给我们出具的这份证明,把我们公司涉诉处理情况都说清楚了,我再也不用担心涉诉信息对企业后续业务带来不良影响了!” 近日,襄城区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这一纸证明,让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2023年7月18日,原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襄城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某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原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本着能动司法的理念,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化工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并多次走访沟通,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一一释明,鼓励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收到《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几天后,被执行人主动将全部案款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并向法院足额缴纳了执行费。襄城区法院核实后,及时为其开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尽最大可能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的不良影响。 

襄城区法院首次为诚信“背书”的探索与创新,既及时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让被告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得到了诚信“褒奖”。襄城区法院将不断拓展探索建立分类评价信用修复机制,加强自动履行信用修复宣传,将信用理念、信用手段与司法运行各环节有机融合,引导尊重裁判、崇尚诚信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