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2008年工作报告

编辑: 办公室作者: 襄城区法院来源: 本院 时间:2012-07-09 09:39:00

襄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211日在襄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襄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涌潮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余世学院长委托,向大会报告襄城区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襄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作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91件,结案2876件,结案率96.2%,收、结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6%4.3%

一、坚持服务大局,立足公正效率,全面履行审判职能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7349人,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7.8%8.4%,判处罪犯329人。

坚持严打方针,保障社会安宁。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案件70107人;抢劫汽车的贾海明、贾清仕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共判处盗窃和涉五霸犯罪等案件47119人。其中作案44起、狂盗38家超市等商铺的24人犯罪团伙中,最高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大肆盗窃电厂生产资料的贺帮涛、林飞各被判刑十一年。全年处五年以上刑罚的56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斗争,审结黄赌毒案件1427人,为襄樊的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审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和伪劣产品案件711人,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案件22人,非法经营、合同诈骗案件913人;其中,利用合同诈骗韩国商人的尹凤哲被判刑四年,为促进襄城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继续依法从严打击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审结1212人,二汽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方之贵,因受贿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审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33人,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将工作向审判前后延伸,通过强化庭前调查找准突破口,寓教于审选好感化点,从轻处罚把好量刑度,指定法官跟踪帮教,努力挽救未成年人犯。全年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345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0人。坚持区别对待一般刑事犯罪,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宣告缓刑。全年判处51人非监禁刑。进一步加强附带民事案件的矛盾化解和被害人及亲属的疏导安抚工作,结案3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1万元;调解赔付率达75%,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8年,我院被授予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二)依法调节民事法律关系,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917件,审结1868件,审结率为97.4%;收、结案同比基本持平。

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围绕我区的经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竭力为襄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共审结商事案件906件,涉案标的8880万元。其中:审结涉及科越电器、统领水泥公司等27家企业购销、加工承揽等合同案件203件,追回欠款2959万元,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湖北威利邦木业公司拖欠襄樊兆兴金属材料公司钢材款,我院判决后继续做调解工作,促使被告在判决生效前即付清全部欠款241万元。审结涉及崔家营航电枢纽、工业园区建设等合同纠纷案件12件,服务了重点项目建设。近几年我市商品房建设、开发、买卖纠纷案件大幅上升,我院从规范房地产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出发,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全年共审结83件房地产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处理三农案件,审结卧龙黄河村沙滩、欧庙赵山村水库等农村承包合同案件36件,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经济秩序。

着力调处民事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坚持群众利益至上,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案件424件,促进了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审结交通事故、医疗赔偿等侵权案件238件,保障了受害人的及时救助和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的劳企关系,妥善处理了228件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上升79.5%。继续加大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及时为43位农民工追回工资欠款和工伤赔偿款101万元。电厂码头工地门卫赵某因公被他人刺杀身亡,其打工单位借故涉及刑事犯罪拒绝按工伤赔偿。我院收案后即赴重庆,先予执行了12万元,及时帮助赵家解决了两个孩子上学等生活困难。高度重视群体性纠纷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审结十人以上群体性诉讼案件9件。慧苑小区98名业主因水表计量问题多次与开发商发生矛盾,数次集体上访。审理时,我院坚持做到庭审预案充分,审判公开透明,稳控工作到位,最终依法解决了纠纷。

坚持和谐司法理念,化解社会纷争。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程之中,设立庭前调解室,实行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调解制,邀请陪审员、地方组织和亲友族老参与调解,全年共调撤结案1161件,调撤率达62.2%,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法院被市中院授予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劳动纠纷案件上升幅度大,类型多样化,群体性诉讼多。我院通过指导完善劳动合同赢得用人单位理解,延伸服务取得劳动者信任,成功调解了涉及国际商都、万利来公司等劳动争议案件111件,在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维护了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三)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保障改制顺利进行。继续慎重审理破产案件,结案2件,尚有5件正在积极审理之中。进一步加强对清算组工作的领导,指导职工成立监审组,监督清算组审查核定债权债务及资产处置工作;同时严格控制破产开支,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利益。依法化解破产企业债务,仅为汉江水泥公司一家就剥离债务900多万元。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协调为1500多名职工办理和补交养老、医疗保险近1300万元,完成了620户职工的水网、电网改造和410户职工的房产办证工作。高度重视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协助800多名职工走上再就业岗位。

(四)充分发挥监督支持职能,促进依法治区建设。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审判原则,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件,同比下降37.5%。审理中,注重监督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案件4件。同时以增进民双方相互理解信任为着力点,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处理新途径,采取全员、全程、全力的方式,加大沟通和协调力度,既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平和地化解了行政争议。21件案件经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占结案数的84%,有效地密切了党群政群关系。进一步加大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227件,执结率为97%,依法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其中执结交通、城管执法案件46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32 件,食品、卫生监督案件27件,国土资源、环境处罚案件29 件。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已被推报到省高院拟受表彰。

(五)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42 件,结案776件,执结率为92.2%,执结标的3990万元;收、结案同比均下降15.4%一是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鉴于目前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对法院工作的影响,院党组将执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执行工作的重大事项,院领导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同时注重对全院涉执工作单位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保证全院执行工作一盘棋。二是继续健全执行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执行裁决、实施、监督三分离制度;实行所有执行案件逐件登记上网公开,对久执未结案件进行专门例会讨论和警示通报,必要时换员执行;严格强制措施的审批、实施和执行款物的保管、处理;规范案件中止的事前告知、合议裁决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的监督与制约。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培训,促使执行干警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为民、利民、便民理念,自觉克难奋进,最大限度的消除执行不力现象,取得了明显效果。为克服人难找,执行干警早阻晚候,闻讯即动,172件上班时间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四是灵活方法,用足手段,维护司法权威。经常开展专项执行、集中执行、联合执行、假日执行、媒体曝光执行等行动,全年采取查封、扣划1092次,搜查129次,罚款55次,拘留56人次,强制搬迁、拆除38件次,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缓解了一大批困难当事人生活生产急需的矛盾。五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通过增加工作透明度,采取风险告知、宣传法律、情理感教等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自觉履行协议;对确无执行能力,或者被执行人是改制企业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尽可能组织协商,在兼顾双方利益、债权人可以接受的基础上,以较为缓和的方式促使债务人逐步履行义务。全年和解结案197件,有效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六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营造社会支持的有利环境。在区四大家的组织下,建立了以法院为主导,区直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帮助排忧解难。同时我院选聘了21名执行联络员,协助法院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人员动向。通过整合社会力量,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七是按照中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逐件登记积案,排查执行线索,加大执行力度,初战已见成效,现已执结积案近百件。9月份,执行干警得知省一建改制完成的信息后,及时恢复已中止案件的执行,依法扣划了新公司存款110多万元,一举执结14件积案。

(六)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牢固树立窗口意识和大信访理念,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院领导、审委会委员接待和四定一包工作制度,深入探索涉诉信访的有效方法。采取多元化调处,实行接访人解答、承办人答疑,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减少了重复信访。加强对立案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访中坚持做到倾听耐心,态度热心,解释细心,落实诚心。建立规范完整的涉诉信访档案和潜在信访当事人的跟踪处理制度,定期排查,主动疏导,努力化解当事人的心结,稳妥的处理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全年接待涉诉信访8840件次,同比分别下降2.2%23%。特别在两会两奥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期间,包案人员坚持经常与信访老户联系,主动到上访人家中走访,较好地稳控了当事人,没有发生进京赴省上访事件。目前,上访老户逐年减少。

(七)以审判工作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认真开展五五普法;选择典型案例在社区、乡村开庭13件次,深入执法单位、学校、街道等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35人次,在新闻媒体发表94篇法制宣传报道;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邀请襄樊理工学院等在校学生旁听审判;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羊祜山公墓管理处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帮助消除隐患和漏洞;积极参与余家湖工业园区的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全年召开公判大会3场,公判了一批严重犯罪分子,进一步张扬了法制,教育了群众。

二、坚持机制创新,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我院始终坚持把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抓落实。一是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大局之中谋划和部署。如檀溪城中村改造是市、区关于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但运用司法程序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房屋拆迁纠纷,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为保障这项工程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审执工作专班,专程到广州、西安等地法院考察后,在中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及时审判并以执行和解方式妥善解决了一起纠纷,推动了城中村改造的进程。二是坚持用三个效果的统一检验审判工作。克服就案办案,坚持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大三学生蒋忠波为筹集学费抢劫出租车司机,审理中,根据其在校表现、犯罪动机和悔罪态度,考虑到从轻判决将更加有利于其成长;加之其所在的学校及同学联名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我院对其帮教后依法判处缓刑,使其重新走进校园。三是延伸司法职能,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金屋建材公司因政策调整破产,政府决定必须在11月底拆除机立窑,企业职工锁门阻止,我院积极派员与职工代表沟通,协调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保证了按时拆除,为市区南部矿山关停提供了司法保障。

以机制完善为保障,多措并举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立、审、执、监分立制度,不断完善分权、制衡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立案管理制度,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促进审判效率提高。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申诉听证、告知释明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审执活动中的程序和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审核及重大强制措施采取的监督把关。继续强化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和判处非监禁刑的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共召开24次会议,讨论案件75件,并邀请检察长列席参与了部分案件讨论。完善了司法档案建设,健全了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年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242人次。

以监控评查为手段,查改并重提高案件质量。继续落实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追责任、围绕责任抓查处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每月对全院所结案件进行逐件评查,发出质量通报,对瑕疵案件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审结再审案件11件,改判6件,调解5件。2008年,我院上诉案件的改判发还率为18.25%,同比下降九个百分点。我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并进行了表彰和经验推广。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近年来,新型疑难案件和群体性诉讼纠纷不断增多,为解决人少案多、任务繁重这一矛盾,我院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内部挖潜,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团结进取的战斗集体。院领导班子坚持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尽力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院领导亲自审理和执行,关键时刻亲临处理;物资装备倾斜一线,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开展社会调查,及时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自觉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理念贯穿于司法活动全过程,实现审判工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打造学习型法院,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坚持春节集训每月一法,每季一考,认真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司法文书质量评比和理论研讨活动,选派干警外出参加培训,鼓励书记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司法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公正廉明的司法形象。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官行为、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和警车使用等全方位的规范管理,扩大干警对院内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开展述职述廉,组织干警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促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畅通廉政监督渠道,严肃查处反映干警不廉洁的问题,收到了防微杜渐的效果。2008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坚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加大宣传、表彰奖励,积极营造先进典型不断成长的内外环境和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汶川地震发生后,干警先后通过各种渠道向灾区捐款捐物56340元。全院上下发扬抗震救灾精神,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忘我工作。一线法官年人平结案50件,其中7人结案过百件,同时还要参加合议庭办案,保证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2008年,法院及单项工作受区以上表彰28项,干警个人26人次;其中,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夯实团结和谐的群众基础。院党组坚持做到对干警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学习上鼓励,生活上关爱,努力打造和谐法院。积极争取区领导支持,逐步落实干警的两个待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定期组织体检,关心干警身体健康;传统节日和暑期,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干警及亲属生病住院和婚丧嫁娶,院党组派员探望、慰问或祝贺,尽力帮助解决困难;干警过生日,院里送上一份心意表示祝福,让大家感受到法院大家庭的温暖。在区四大家的关心支持下,审判综合楼已竣工,欧庙法庭的改扩建工程也已封顶,干警的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和谐司法环境

我院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审判权,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争取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重、特大案件协调处理机制。认真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执行工作。凡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开展,法院均及时报告区四大家。高度重视上级领导和监督机关交办的工作;全年对转办的32件信访案件,责成专人专办,限期依法处理,并报告结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通过邀请视察、座谈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全年发出问卷调查函和征求意见函共500多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审判案件12场次;在区四大家领导的支持下,研究、协调各类案件30多件,处理了一大批疑难问题。继续坚持一联系三走访活动,走访企业、社区、学校、农村等单位50多个次,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

2008年,我院工作继续呈现整体推进、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这是上级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结果,是上级法院指导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襄城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实践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解决执行难的措施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同时,人少任务重、信访压力大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今后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五、继续振奋精神,再谋发展大计,实现法院工作新跨越

2009年,我院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实现襄城的科学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有新贡献。及时准确把握国家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三个至上、为大局服务、司法为民、从国情出发和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落实的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努力找准法院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在保障发展稳定上有新进展。继续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过程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经济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切实加大对妇女儿童、伤残病老、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快审、快结、快执涉农案件,全力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合法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慎重处理世界金融危机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下引发的金融债务、经营合同和劳动保障等纠纷,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中政委统一部署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执结一大批积案,促使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起色。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利民、便民、护民举措。继续坚持假日法庭、巡回开庭、速裁快调制度,方便群众诉讼;更加注重司法公开和加强审判告知、释明工作,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落实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司法人文关怀的需求。

(四)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在提高司法质效上有新突破。继续坚持以质量评查为重点,严格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层层把关制度,不断完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以流程管理为主线,以警示通报、责任追究为具体措施,不断加大对审、执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促进审判效果的进一步增强;以绩效考核为载体,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在提升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战略部署,继续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实现法院和法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得到加强,努力营造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

各位代表,2009年是我国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面对服务大局的艰巨任务,区法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区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争取政府和辖区人民的支持,坚定信心、司法为民、克难奋进,力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