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襄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23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心之所向皆为公平正义,法槌所至皆是百姓心声。今年以来,区法院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审判质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护航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坚决担负起“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守一方平安”的使命责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奋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今年1至11月共受理案件13375件,审执结11043件,同比增加2278件,结案率82.56%,同比提升1.18%,法官人均办案352件;案件平均办理时长56.7天,同比减少28.5天;一审服判息诉率1、民事一审调撤率2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先后获得“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组织单位”等集体荣誉3项、“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41项。
一、大力实施政治建设“铸魂工程”,坚决做到对党忠诚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筑牢政治忠诚,做到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刀刃向内,真抓真改,针对4个方面共41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深入查摆问题,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整改。
持续深化党建引领。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清明、五四、重阳等重大节日打造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襄阳革命烈士陵园、谷城县堰河村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襄阳市科技馆等地,通过清明祭扫、参观实训、廉洁教育、研讨学习等方式,传承传统文化,接受党性洗礼,振奋干事精神。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开展“为民解难题,攻坚淬党性”活动,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大力实施维护稳定“固安工程”,全力防范化解矛盾
纵深推进平安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370件,判处罪犯478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专项行动,审结案件60件81人,以司法利剑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审结相关案件64件110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6件8人,追缴赃款310余万元。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审审结张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滥用职权、民事枉法栽判、受贿一案,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保障扫黑除恶取得标本兼治的长远成效。
精准施策防控风险。依法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各类金融案件3485件,严惩金融领域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配合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加大对粮食、金融、能源资源等领域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助力维护重点领域安全。积极开展“攻坚化积案、实干解民难”专项行动和“信访专项整治年”活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3要求,加大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力度。将“有信必复”作为一把手工程直接过问、督导,1-11月共接待、走访群众451人次,处理省、市各单位交办信访件90件,通过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管理系统、院长信箱等平台处理来信来访217件,及时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三、大力实施维护发展“护航工程”,服务高质量发展
打造法治营商“优”环境。多措并举推动商事纠纷源头治理、高效化解,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371件。巧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成功高效化解一起标的额9600余万元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52万元,千方百计为企业降低诉讼成本,该案例被中国长安网、湖北日报、湖北省高院微信公众号等多家省级以上媒体刊载。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胜诉即退费”实施方案》《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等多项降本增效新举措,出台《关于开展企业“摸实情、优服务、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搭建“法官+企业”沟通服务桥梁,通过开门纳谏和上门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先后与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襄南农工贸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开展交流座谈,邀请人大代表、园区司法所负责人及党员代表就涉诉企业回访、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优化涉企司法服务等内容展开交流,进一步探索司法服务深度,提升司法服务高度,拓展司法服务广度。
助力依法行政“高”水平。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要着力点,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1-11月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4件,调撤率17.68%。服务保障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及赔偿等行政案件7件,确保辖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依法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两违”行政案件4件,保障土地利用、城镇化建设规范有序进行。依法审理涉工商登记、行政协议、市场监管等行政案件24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扎根城乡社区,积极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形成前端源头预防“治未病”、中端实质解纷“治已病”、末端跟踪回访“防再病”的全流程治理路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8份,督促依法规范管理,当好科学决策“法治参谋”。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堂等活动9次,深入营造法治乡村文化氛围,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和其他涉农民事案件760件,帮扶困难群众,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推进阳光司法“零”距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组织资深法官到庞公街道 、真武山街道和古隆中风景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润景区·普法惠民”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曹湾小学开展“法检携手·共护未来”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襄阳市第十中学、襄阳市体育运动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治讲座,让学生们“沉浸式”体验普法教育,“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深化司法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司法新闻、信息、案例324篇,工作经验被国家、省、市级媒体转发推广108次。深化运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活动公开网等司法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司法工作透明度,切实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四、大力实施司法为民“春风工程”,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用心用情践行为民初心。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实民事审判工作“12345”基本思路4,依法妥善审理涉就业、医疗、社保、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2715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关系、赡养抚养、继承纠纷等案件442件,其中调撤218件,以温情调解化解群众心结,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宁。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法治护航》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讲座,做好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创新打造适老服务机制,设立老年人诉讼服务绿色通道,配备老花镜、医疗箱等便民设备,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全程指导的“一站通办”服务,让诉讼过程省心更暖心。服务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高效审理涉农民工欠薪纠纷40件,追回劳动报酬130余万元。积极落实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4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7.83万元。
创新机制提升执行质效。持续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活动,共执结案件4324件,结案金额12.95亿元,最大限度将“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积极推进挂牌督办的九九天颐公司涉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执行工作,帮助两千余名受害群众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开展“荆楚雷霆2023”等专项执行行动15次,强制腾退8次,搜查22次,腾退建筑物面积超2000平方米,拘传65人,拘留36人,纳入失信名单351人,限制高消费2265人,精准打击妨碍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坚决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着力实现“三统一”管理5,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确保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全市首创司法拍卖不动产一站式过户专线,优化过户流程,实现群众进登记机构“一门”,到司法裁定联动服务“一窗”,大幅节约办证时间、降低办证成本,该项工作获《人民法院报》公开报道。
全面优化服务提档升级。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努力实现“立案最多跑一次”,诉服质效名列全省前茅。将智慧法院建设延伸至“掌上”“云端”,依托多个线上平台,实现跨域立案、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10余项诉讼服务全链条在线办理,全面深化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创新开发“诉讼一码通”,充分发挥线上诉讼服务的集成优势和便捷性,仅需扫描二维码即可实现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获取诉讼材料等功能,1-11月通过线上立案5690件,以“数智化”赋能降本增效。在余家湖工业园区设立“共享法庭”,一根网线一块屏,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点单式”精准服务,打通惠民便企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托智慧法院系统自动随案生成文书生效证明,通过电子送达平台一键推送,方便当事人及时申请执行、办理产权过户、婚姻登记等事项,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大力实施深化改革“展翼工程”,突破提升司法效能
踏实攻坚聚焦改革发展。深入学习研判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新版审执指标体系,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查缺补漏,修订出台《民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规定》《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诉前委托鉴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切实推动指标体系落地落实。积极推进审执业务培训,共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56场,持续深化以学提质,以学促效。认真落实“四类案件”6监督管理等规定,确保放权不放任,防止矛盾激化上移、程序空转、“一案生多案”等问题,让法院办案质效更高、司法资源投入更少、当事人的体验更好。
务实举措推动质效“双优”。积极开展“审判执行质效突破年”活动,实行“日督促、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的办案进度目标管理机制,对审判团队、员额法官进行动态提醒。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攻坚作为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的重要抓手,靶向施策,“减存+控增”双向发力清积案,截止11月底全院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仅1件,9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仅4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分析研判疑难案件,理清审判思路,统一裁判尺度,1-11月召开会议12次,讨论案件42件。扎实开展问题案件“一案一评查”,修订《案件评查工作实施办法》,逐案研判,以评促改,总结形成指导性意见,实现“检查一案、全员受教”。落实《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7审理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全院一审简易、速裁适用率86.03%,民事一审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41.54%。大力推进律师调查令工作,支持律师依法履职,签发律师调查令160份。
多元解纷助力提速赋能。加强落实《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方案》,紧盯纠纷易发多发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涉诉主体,分类施策、联动治理。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进”8工程,完善“法院+社会各界”多元解纷格局,形成横向联系多个部门,纵向勾连乡镇(街道)、村(居)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截至目前8个调解组织75个基层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开展工作,全院共向基层治理组织委派、委托调解案件4800件,调解成功案件671件,调解成功率14.48%。多次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三大调解主体”9多元优势,在襄城区综治中心设“一站式”调解中心,与区委平安办、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共同成立襄城区社会矛盾调解委员会,设立“4+N”联席会议制度10,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六、大力实施队伍建设“强基工程”,倾力锻造文明之师
纠防并举涵养清风正气。深化“清廉法院”建设,利用“法官大讲堂”“政治夜校”等平台,坚持领导带头学、全员集中学、干警个人学,全面提升干警公正廉明素养和良好司法作风。组织院领导家属集中开展“廉政家访”,共筑清廉家风。积极开展“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一案一教育”、整治违规吃喝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均签订了《抵制违规吃喝承诺书》,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12等铁规禁令,要求审委会、合议庭评议案件必须对“三个规定”情形进行表态并纳入日常监管,1-11月全院共填报记录内外部干扰过问案件278件次。
强基固本激发争先活力。持续优化青年人才“成长链”,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能力,通过业务指导、文书点评、疑难案件研讨等方式,针对性传授经验,不断提高青年干警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本领。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结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一院一品”13和“书香法院”建设活动,创建青年干警“孔明青研社”,通过开展专题党课、老干部讲法院故事、参观红色基地、青干夜校等活动,持续激发青年干警研究热情和学习潜能,营造“干中学,学中干”的良好氛围,4名青年干警撰写的学术论文分别获得全国三等奖、全省三等奖。强调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工作实干、表现突出、业绩靠前的青年干警,3名法官助理通过法官遴选考试走上审判岗位,4名干警晋升职级。
深化监督规范文明司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智慧法院建设、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和家事审判等工作,听取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工作实施办法》,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等旁听庭审、参加调解、见证执行。主动对接、认真答复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依法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办结检察建议47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7人次,参与讨论案件16件。畅通人民参与司法渠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68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襄城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襄城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法院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部分干警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不深入;作风不严、不实、不廉在一定范围内依旧存在;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审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成效与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一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新作为。认真实施《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靶向施治,聚力营造更优法治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长治久安。
二是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书写新答卷。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深化诉非联动、诉源治理。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更高水平推进执行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三是在深化司法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办案责任与监管责任相统一,科学明责考责督责,不断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体系。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拓展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风貌。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及后备力量。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锲而不舍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不弃微末,才能臻于化境;不舍寸功,才能积流成海。新的一年,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工作标准提得更高,工作本领练得更强,矛盾化解做得更实,全力以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平安稳定、经济发展安全和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襄城奋力争当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首善之区、精致襄城”,打造中部地区最美城区作出法院贡献!
名词解释
1.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结案案件中未上诉案件所占的比例,体现法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定分止争的情况。一审服判息诉率高,表明案件处理结果较公正,能得到当事人认可。
2.民事一审调撤率:调解和撤诉占民事一审结案数的比率,反映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在审判活动中开展调解工作可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促成各种纠纷顺利解决,有利于案件的自动履行,减少申诉信访的发生,保证办案的社会效果。
3.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4.民事审判“12345”工作思路:遵循民法典贯彻实施“一条主线”,提升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两种能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抓好基层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四项重点工作”,强化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发改重审率、二审开庭率、延长审限率、法定审限结案率“五大指标”。
5.执行案件“三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6.“四类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7.小额诉讼程序:基层法院和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标的额为本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单一金钱给付案件。
8.“三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三进”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基层解纷力量,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9.三大调解主体: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10.“4+N”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平安办、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四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群众来访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发现、主动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对疑难案件邀请“N”个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判,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形成化解合力。
11.“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2.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具体内容为: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13.“一院一品”:《关于印发全省法院2023年度文化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中要求各级法院立足本地地域特点和法院实际,尊重干警主体地位,着力打造集“思想性、教育性、时代性”为一体,充满活力、富有效力、各具特色的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