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秋日里的暖心事
10月16日,周六,小雨。上午九点半左右,“铃铃铃……”急促的电话铃声在襄城区法院檀溪法庭417办公室响起。
喂、喂,能联系曾群法官吗?
我就是,你有什么事情吗?
我是王某,是张某某离婚案的被告,我昨天到襄阳了,我想看孩子并且拿回属于我婚前财产的那辆轿车。昨天和张某某的家人协商未果并多次发生冲突,双方多次报警,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你们的离婚案件,本院一审判决是认定车辆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但你对一审判决的其它内容不服,已经提出上诉。我们已经将全部卷宗移送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原则上你需要等待二审裁判的结果。你到襄阳来提前与对方沟通了吗?你遇到什么特殊情况吗?法院现在能帮你什么?
我想请您帮忙协调一下,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最近经济特别困难,贷款的利息都没有办法还了。我明天还要赶回深圳上班,我想明天把车先开走,度过一下难关。
你不约而来,与对方的家人发生肢体冲突,进而报警,但你还没有见到对方本人。你首先需要反思你的言行举止是否妥当。我试试与对方联系,尽量做工作让对方与你当面沟通。我是一审法官,你们的案件现在在上诉期间,我没有权力决定任何事情,但可以作为中间人听听你们双方的意见。
接完电话,曾群法官马上就给女方张某某去电,被告知张某某这几天都不在襄阳市内,而是在外地进行封闭式培训,只有等周一才能回襄阳。曾群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及其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分别问情况,了解事情的原由,交换双方的意见,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张某某最终决定第二天请假回襄阳面对男方。到中午十二点四十多,双方在法官多次多方电联情况下,最终约定次日上午八点半到法院当面协商。
第二天上午,在科技法庭内曾群法官用近三个小时倾听当事人谈到襄阳来的初衷、报警的原由、内心情绪的宣泄,并给当事人释法讲理,引导当事人反思自己的过错,听取对方的意见,学会与对方沟通。最终,男方当庭认识到自己的鲁莽行为给女方及家人造成了伤害,写下保证书并当庭宣读了保证书。双方就小孩探视达成一致意见。女方自愿将轿车钥匙及相关证件交付给男方。
走出法庭,外面蓝天白云。王某说:“我前天晚上的确是感觉到走投无路了。昨天上午我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打的电话。按说昨天是休息日,没想到你们的办公电话竟然打通了!更没有想到为了我的事情,你们今天也放弃了休息,不仅帮助我解决了问题,也教会了我如何用文明有礼、冷静理智的方式处理问题。感谢女方及家人!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我渡过难关后一定会做出好的事业,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