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襄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襄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
(四)依法办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统一协调、管理、监督本院的执行工作。
(五)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
(六)依法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案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协同上级法院及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九)负责本院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十)负责本院司法行政工作,统一编报本院财务、装备计划,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加强基础建设。
(十一)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十三)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新闻报道,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四)完成上级法院和县(市、区)委、县(市、区)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襄城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共计九个部门,以及檀溪、卧龙、庞公、欧庙四个派出法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3502.77万元,比上年减少249.95万元,降低6.66%,主要原因是“两庭”修缮专项经费项目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6.31万元,比上年增加203.59万元,增长7.14%;其他收入446.46万元,比上年减少453.54万元,降低50.39%。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部门预算支出3502.77万元,比上年减少249.95万元,降低6.6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08.77万元,比上年减少230万元,降低7.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万元,比上年减少22.02万元,降低4.84%;住房保障支出161万元,比上年增加2.07万元,增长1.3%。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6年基本支出2683.35万元,比上年增加54.64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增人增资,预算相应增长。
(2)2026年项目支出819.42万元,比上年减少304.59万元,降低27.1%,主要原因是“两庭”修缮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274.49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88.53万元,增长47.61%,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人增编,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长。其中:办公费19.69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工会经费2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降低7.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降低6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64.0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0.95万元,降低52.56%,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计算机设备采购预算。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2.7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多功能一体机、复印纸等;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41.3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车辆加油服务。
2026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54.05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34.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院房屋面积17078.2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901.39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7115.52平方米,其他1061.31平方米。公务用车15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为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司法救助、突发事件处置等特殊情况提供经费保障。2026年预算安排393.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万元,其他资金341.35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按照年度办案工作部署,依法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办案工作,保障司法办案工作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年度目标下设绩效指标共5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
数量指标:法官人均结案数≥280件。
质量指标:首执案件终本率≤4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诉讼服务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襄城区人民法院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委托业务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对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