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执行2018·人物篇】张茂玉:平凡出细致,点滴见精微

编辑: 办公室作者: 刘静文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9-01-21 11:03:28

张茂玉(襄城区人民法院—XY02080).jpg

张茂玉,中共党员,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执行员。

自1998年进入襄城区法院工作以来,他从最基础的书记员工作做起,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4年又调任执行庭庭长,一步一个脚印,用勤勤恳恳的工作、任劳任怨的奉献,竭力使自己胜任每一岗位的工作。从事执行工作四年多来,他始终严格执法、严于律己、严谨细致,除组织、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外,他还作为承办人办理执行案件1086件,结案1019件,结案率达93.83%。2018年,他共收案330件,结案309件,为人民群众追回欠款5000多万余元。

严格执法  恪尽职守

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惧怕困难险阻,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他一千多个执行日夜的真实写照。在办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李某甲、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李某甲拒不露面,逃避债务履行,其房产依法拍卖后仍拒不腾退。2018年7月11日,张茂玉组织警力依法进行强制腾退。在现场,被执行人家属情绪激动,当场辱骂指责张茂玉,家中老人拒不开门,并以拒穿衣服、卧地不起等方式阻挠执行。面对突发事件,张茂玉没有退缩,一方面安排人员将所有阻挠执行的人员带离现场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根据既定执行方案执行腾退,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傍晚6时许,全部执行完毕。房屋交付后,张茂玉又立即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赢得了被执行人家属的理解。

敢于担当  勇挑重担

他办理执行案件思路灵活,措施坚决,还总是站在执行风险的最前方。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襄阳市某机械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财物进行司法拍卖评估时,仅一百多项机械设备,就花费十余名执行干警及评估机构一整天时间清点。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王某爬上了30多米高的塔吊,并以要跳下塔吊相威胁。张茂玉在向消防部门报警后,果断指挥执行人员及运输车辆暂时撤离,在消防人员把王某劝说下来后,他带领执行人员立即杀了个“回马枪”,控制住王某,并立即开始执行。整个执行过程,清点塔吊标准节、设备等450余个,总重近400吨的货物先后用货车装运60余趟,张茂玉顶着烈日高温苦战3天清点装车,同时继续组织双方协商。虽然案件未能全部执结,但双方当事人都表示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对张茂玉在该案执行中的付出予以高度赞赏。

严谨细致  一心为民

他时刻铭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一年二、三百件执行案件,工作量可想而知,他的办公室总是挤满了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办公室的铃声也总是刚挂断又接起,一天下来整个人口干舌燥、疲惫不堪。但是,他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尽心竭力,特别是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上,更是想方设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71岁的申请执行人方某为被执行人骆某看管江心小岛上的承包地,法院判决骆某应支付方某工资3500元,但骆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正赶上查控系统不能流畅使用,张茂玉不等不靠,用两天时间跑了10多家银行查询骆某的银行存款,第五天就将扣划的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方某。执行中,有不少案件是分期分批偿还,对这些案件,无论双方当事人对应还数额“较劲”与否,张茂玉都分段逐笔计算相应利息,有时计算多达三四十笔。他总是用严谨较真的态度对待当事人的每一笔账,因为他知道,他计算的不单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维护的是国家司法的公信力。

他从细微之处做起,既注重待人接物的方式方法,也认真对待当事人一分一厘的合法权益。在过去的2018年,他全年无休,加班加点,他总是谦虚的说:“不要宣传我,工作对于我来说,就是份内之事,做好了才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