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院运用要素式审判法结案快

来源: 民四庭 时间:2017-07-14 16:06:13

7月12日,当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襄阳分中心的代理律师一下接过40余份判决书时,激动地说:“襄城区法院审理办案实在是快!我们预计得半年审结的案件一个月就有了结果,太感谢了!”

这是襄城区人民法院大胆采用要素式审判法快审快结金融类案件的真实写照。该院在金融类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根据最高院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要求,采用要素式审判法审理信用卡类金融纠纷案件。在被告大部分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审结了58件信用卡纠纷案件,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所谓“要素式审判法”,是指在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围绕案件的基本要素进行庭审并制作裁判文书的一种略式审理方法,包括案件审理方法与裁判文书制作方法两个方面。

襄城区法院民四庭在审理这批信用卡纠纷案件时,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将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依法认定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并通过邮政快递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提高了送达效率。其次,要求原告填写了《庭审要素表》,将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填写清楚,方便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并根据原告统一、案情相似的案件特点,民四庭四名法官相对集中时间和精力,简化举证、辩论程序,集中开庭,对一些简单的案件当庭调解、当庭宣判。第三,简化了判决书样式。庭审后,承办法官根据信用卡纠纷案件的特定要素,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样式制作了简洁明了的裁判文书,减少了法官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