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2006年工作报告

编辑: 办公室作者: 襄城区法院来源: 本院 时间:2012-07-09 09:37:22

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1228日在襄城区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上

襄城区法院院长     余世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襄城区法院向大会报告三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襄城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三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132件,结案9847件,结案率97.2%;收、结案与前三年同比分别上升20.6%26.4%,为构建和谐襄城、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宁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78件,审结676件,判处罪犯1155人,审结率99.7%;收、结案与前三年同比,均上升了51%。其中,2006年收、结案数分别为255434人和253432人。

(一)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彻各级党委关于严打整治斗争的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严惩带黑、恶性质的团伙犯罪,杀人、重伤、绑架、涉枪、强奸、抢劫抢夺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重大盗窃等严重侵财犯罪。依法从重惩处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判处罪犯50人,其中寻衅滋事、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卜海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审结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故意杀人33人,故意伤害1823人,绑架615人,强奸2530人,涉枪犯罪2950人,抢劫抢夺125272人,重大盗窃1331人。三年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2人,五年以上至十年103人。积极开展其他专项整治斗争,审结涉黄、赌、毒等案件4560人。审理中坚持快审快结,月内审结率达63%

(二)依法严惩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制假售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经济秩序案件4057人,其中制假售假案件1719人,涉案价值160余万元,非法经营假冒食用盐58.35吨的宋汉胜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审结各类诈骗案件2229人,其中诈骗建设单位活动经费”28万元的吴建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1。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经济的法治环境。

(三)依法从严惩处贪污、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045人,其中商业贿赂案件67人,隐瞒工程价款、贪污28万余元的施卫被判有期徒刑8年。审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6件,贪污20万余元、玩忽职守擅自处分卧龙饭店资产,造成国家损失347万元的邓志勇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四)依法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少年刑事犯罪的法律规定,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量刑时依法能轻则轻,尽量能促使他们悔过自新。三年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1210人,其中在校学生55人;被判处非监禁刑的16人,三年以下刑罚的146人;通过做工作,12名未成年犯重返校园,现有4名已考入大学。同时注意保护未成年犯的诉讼权利,为87人联系指定了辩护律师。进一步加强对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伤害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尽力敦促被告人及时兑现民事赔偿,以取得被害人谅解,争取从轻处罚,减少社会矛盾。三年审结一般刑事伤害案件130176人,判处缓刑14人,管制11人,拘役25人;附带民事赔偿调解赔付率达89%。对那些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予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均依法落实了刑事政策。

(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学校、企业举办法制讲座97次;前往家庭、学校、服刑地387人次,对未成年犯调查走访和跟踪帮教;配合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发出153份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有效防止了监外五类服刑人员的监管脱节问题;及时向有关涉案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7条,避免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在各类媒体发表刑事宣传报道200余篇,扩大办案效果;召开公判大会7场次宣判58人,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人民群众。

二、进一步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调节社会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受理民商事案件5656件,结案5578件,审结率为98.6%;其中2006年受案1888件,结案1810件。

(一)依法调节商事法律关系,服务经济发展。审结商事案件2270件,涉案标的额2.94亿元。制裁违约行为,保护公平诚信,保障交易安全,审结购销合同案件869件,办案法官分赴23个省,追回欠款1.21亿元;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服务力度,共为星火轴承、雪美公司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500万元。积极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效保护了建设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中为28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82万元。加大对金融、保险案件的审理力度,审结借款、保险合同案件124件。找准法律与政策的结合点,积极慎重审理三农案件,共审结涉及土地纠纷、山场林塘承包案件84件,涉案土地面积3556亩。审结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案件9件,为农民追回赔偿款67万元,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稳定。

(二)公正审理常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稳定。针对社会转型期矛盾错综复杂,群体性纠纷剧增,新型案件不断涌现的实际,我院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努力化解群众矛盾,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共审结常规民事案件3113件。其中,审结伤害、医疗、交通事故等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91件,为受害人追索赔偿金1596万元;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68件,有162对离婚当事人在法官的疏导下重归于好,215对夫妻被判决不准离婚,126位老人赡养问题得以落实;慎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47件,有效化解了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不断强化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努力争取息诉止争、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民商事案件三年的调解率分别为49%56%63.6%,为构建和谐襄城发挥了重要作用。檀溪法庭庭长张青燕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三)慎重审理破产改制案件,保障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利益,降低破产企业损失,减轻党委政府压力为目标,审慎处理破产改制案件,三年共审结破产案件11件,目前尚有6件未结;涉案标的额共1.5亿元,其中债务1.15亿元。认真执行破产法和有关政策,加强对清算组领导和监督,严格依法清理、处置破产企业财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减少资产处置损失210万余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清收力度,共为破产企业清收回债权600万余元,其中为巨龙公司清收债权300万元;高度重视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支持,3500名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850多名职工被纳入低保,指导清算组联系、安排,使1200多名职工走上再就业岗位;先后37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1500多名职工对话,热情接待来访的破产企业职工,耐心宣传有关法律政策,认真负责地帮助他们解决或反映实际问题,稳定了职工情绪,保证了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积极审理行政审判案件,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涉及劳动、劳教、城管等19个行政管理领域的诉讼案件110件,审结109件,结案率为99%;其中,2006年收案47件,结案46件。在22件判决案件中,撤销、改变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7件,占32%;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13件,59%;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占9%。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共有87件行政诉讼案件以撤诉结案,撤诉率达80%,其中经协调后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22件,有效地化解了民矛盾。进一步加大对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789,执结率为99.1%。其中执结国土资源、环保处罚201件,质量监督、工商处罚142件,交通、卫生、城管执法104件;征收超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46件,收回社会抚养费25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2006年春节前,违法占地25亩、拒不搬迁的两被执行人,经法官耐心疏导,主动拆除临时建筑,腾出了土地,保证了重点企业东风旅行车有限公司顺利开工。由于工作到位,我院行政审判连续三年保持了诉讼、执行案件无越级上访的好局面。

(五)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围绕无入市、赴省、进京上访和降低上访总量的信访工作目标,我院采取了得力措施。一是健全制度。先后制定了院长接访制、领导包案制、首访负责制、流程管理制、督办通报制、大案会办制、一票否决制等一系列接访处访工作机制,形成了涵盖法院信访工作各个环节且可操作的制度体系。二是措施得力。对信访者反映的问题,受理后不推不拖,立即指定专人专班进行处理,对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确定领导包案,弄清情况后坚持有错即纠,无错做好工作。对上级转办交办的案件,在严格规定期限内书面报告结果。同时,建立重点信访档案,每逢节日和市、区重大活动期间,坚持对重点信访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做好稳控工作,必要时派人日夜在火车站排查布控。三是热情接访。无论是初信初访还是上访老户,无论有理还是无理,无论来访者情绪是否激动,均热情接待,认真登记,耐心疏导,笑脸迎送,特殊情况时,尽力帮他们解决当时困难。三年来仅干警主动为来访人治病、买饭、买车票等捐款即达数千元,以真情稳定了来访者的情绪。20042006年,我院收到群众涉诉来信和接待来访分别为492336167件(人)次,已呈大幅度下降态势;三年来无一当事人夜晚滞留法院,无进京、赴省上访案件。我院的信访工作具体做法,得到了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战线进行了经验推广,负责信访工作的立案庭庭长刘仕泉同志,被省高院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合法利益,维护法律尊严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程序意识的理念,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三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688件,执结3484件,执结率94.5%,执结标的额1.27亿元,其中2006年收案1195件,结案1079件,执结标的额3620万元。一是完善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实行执行裁决权、实施权、监督权三分立,建立有效的内部分权制衡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评估、拍卖程序,增强执行的透明度;坚持依法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建立全国联网的执行信息网,增加了执行有利条件。二是严格管理,强化执行责任。建立由执行局对全院执行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指导的大执行格局,细化严格执行办案制度,减少了执行中的随意擅断现象;加强执行款物管理,杜绝私管挪用现象,保证及时将执行款物直接交付给当事人;实行超期执行督办制、久执不结换员制等一系列硬性措施,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和危急感。三是创新执行方法,破解执行难题。经常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积极探索悬赏执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媒体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出境等措施,执结了一大批难案和骨头案。如军属谢亲伦申请执行一案,执行人员千方百计,千辛万苦,终于将执行希望渺茫的46万欠款全部执行到位,得到了部队领导的高度赞扬,受到了市委的通报表扬。四是强化执行手段,打造执行声威。三年共采取搜查措施691次,冻结、扣划存款和查封、扣押财产2600多件次,罚款、拘留457件人次,按拒执罪处理3件,其中已判刑1 人,彰显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五是依靠党委领导,营造执行合力。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2006年中政委又专门发文,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将清理执行积案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我院坚持将执行工作情况和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区四大家领导报告,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并聘请了23名执行联络员,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营造了一个全区上下关心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保证了我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不断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司法行为

(一)加强立案流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从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要求出发,强化了对立案、结案、评查、归档、警示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建立大立案工作格局。实行立案统管,由立案庭负责全院各类案件的入口审批,防止不属于法院受理或者我院管辖的案件进入审、执环节;强化审、执分立,明确界定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各级审执人员的职权范围,由立案庭根据案件性质统一分案,从源头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发生;严格案件流程管理,每个案件一经立案即建立流程表,详细记载流程中的各个环节,由立案庭跟踪监督,对即将超期未结,或者结案后没有交评、销号、归档的,每月对承办人发出警示通报,提出要求,限期落实,杜绝了抽屉案和黑案情况的发生,有效促进了办案效率的提高。

(二)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实现司法公正。在强化立案审查和流程管理的基础上,我院更加强化了质量监督。一是在案件审执过程中,严格了审查把关程序。规定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必须提交审委会研究决定;较为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事先提请法庭工作指导小组研究;所有案件在结案前,必须向院、庭两级负责人汇报;所有裁判文书必须交院、庭两级负责人审签,加盖院印必须经办公室审查登记,违规都将受到严格处理。二是坚持案件评查制度。实行案件必评查、暇疵必整改、错案必纠正、违法必追究,每月发一期质量通报。三年来,审判监督庭共评查案件9000余宗,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质量问题,更重要的是警示大家强化了质量意识,起到了源头预防的作用。三年来,全院上诉案件的二审发还、改判率平均每年下降3%三是坚持有错必纠,实事求是办理抗诉、申诉的再审案件。三年共审结再审案件28件,依法改判13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强化审判监督、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的经验,在省、市两级法院召开的专门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推广。

(三)加强干警行为管理,确保公平正义。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一方面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相继完善了审判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诉讼财务管理、机关管理制度等13项规章制度,实现了司法行为管理的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另一方面,狠抓制度的落实,确保司法权公开运行,在相互监督制约中协调实施。目前,制度已成为全院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行为标尺,融入了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我院严谨规范的司法行为,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称赞。

(四)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一是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对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工作,积极安排落实。二是正确处理好接受领导、监督与依法办案的关系,坚持认真负责的向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政协会报告工作;经常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重要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监督法院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如襄阳瓷厂破产案、肖洲村土地纠纷案和李煜脑瘫赔偿案等多起有影响的大案、难案,均是在区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以及政府的支持下顺利审执的。三是两会期间,专门安排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到会听取、收集两会审议、协商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逐项研究落实。四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所提议案、提案和建议,三年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件,均按要求办结。五是对上级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154件信访案件,安排专班负责处理,及时书面报告结果。关于接受人大个案监督的情况已在区人大三届二十七次常委会上作了专题报告。六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院长接待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和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坚持开展一联系三走访活动,倾听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先后7次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发出二千多份征求意见函,以切实改进工作。

五、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法院

(一)加强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从建设一个团结战斗、富有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领导集体出发,切实抓好院、庭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确保对上级指示精神理解正确,落实得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全体领导干部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关系到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关系到襄城法院的形象建设发展上;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率先垂范的模范行为、尽职尽责的人格魅力,团结和感召全院干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为全院干警树立标杆;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先后提请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对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审委会委员和审判员等51人进行了考核、调整和任免,实现了配齐配强干部、优化班子结构的目标。

(二)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剖析,着力整改,加强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主题意识;通过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活动,促进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活动,让干警亲身感受群众疾苦,增强群众观念,激发工作热情。通过强化思想教育,极大地增强了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的自觉性。三年来,我院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的先进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达70人次,法院内设庭室、派出法庭受到区以上表彰24次;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模范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全市政法战线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单位、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理论学习先进单位、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25项荣誉称号。

(三)狠抓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多形式、经常不断地抓好干警教育培训。每年春节过后上班即集中全院干警进行充电。坚持要求干警每月重点学习一部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每季度考试一次,并将成绩予以通报。开办法官讲坛,经常邀请或安排本院专家型法官讲授法律专业知识,参加省以上培训或专门外出考察学习的干警,必须向全院干警汇报学习收获。坚持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由各业务庭办案法官轮流开庭,全体干警参加旁听、评议,庭后汇总通报。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司法文书质量评比,对上年制作的所有裁判文书,在各业务庭自评的基础上,院里对每个审判员随机抽出两份,组成评比专班进行评比,最后通报质量和结果。开展审判理论与实务研讨活动,要求干警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研讨文章,进行大会交流,相互学习启发。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鼓励书记员积极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大大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三年来,共组织院内考试19次,开办法官讲坛8次,开观摩庭25场次,30名干警完成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例达到了75.3%;先后派出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74人次,7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目前,我院已形成非常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加强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人气强院、文化兴院的发展思路,注重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塑造人,先进的法院文化引导人,和谐的人际关系凝聚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了干警的生活质量。落实干警的两个待遇,每年安排干警体检,安装了健身器材,春节给干警及家属发慰问信。每逢干警及其家属生病住院和婚丧嫁娶,党组成员都要探望、祝贺或慰问,并尽力帮助解决干警的家庭困难,让大家感到的温暖。更新交通工具,建立全省法院微机联网的局域网,改善了办公条件。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发展,新建的庞公法庭已投入使用,审判大楼已开工建设,欧庙、泥咀法庭改、扩建工程已纳入后两年的国债项目,正在筹备之中。有效地激发了干警团结战斗、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目前,全院上下齐心协力,默契配合,形成了名利面前互让、困难面前互帮、任务面前不推、矛盾面前不退、工作干劲不松、甜酸苦辣共享的和谐氛围。

三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队伍面貌焕然一新,社会形象不断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襄城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的缺点和问题。主要是法官的司法理念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离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裁判不公、效率不高和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严谨;在发挥审判职能为创建和谐襄城服务上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务实。今后,我们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六、切实做好2007年法院工作

2007年,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区十一五总体规划和区委四届一次会议确立的奋斗目标,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和谐襄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犯罪。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抢劫、抢夺、强奸、制售毒品、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带黑恶性质的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犯罪;依法严惩商业贿赂犯罪,各类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或具有从轻、减轻、免处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四是继续采取集中公开宣判、向涉案单位发司法建议、讲法制课、法制宣传报道、积极参与非监禁刑事犯罪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等形式,更好的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五是进一步强化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意识,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防止冤错案发生。

(二)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是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社区邻里纠纷,制止家庭暴力、遗弃老人和儿童等行为,促进家庭和睦和社区村镇稳定。二是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受理并快审快执拖欠克扣工资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纠纷,保障劳动者获得应有的报酬。三是积极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四是依法慎重审理企业改革、破产案件,保护改制、破产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认真审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案件,维护军地军民团结。六是认真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强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七是依法审理涉及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案件,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加大涉农案件审判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审判活动,依法制裁违法侵占耕地、毁坏农田水利和乡村基础设施、毁坏农作物的行为,依法制裁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损农坑农的行为,依法制裁危害农村社会稳定和民主管理的行为,维护农村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征用、农副产品购销、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村镇建设中发生的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民事裁判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性,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主动争取领导、监督、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用活用足法律规定的强制手段,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同时还要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注重社会效果,对涉农、特困企业、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企业经营案件的执行,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从实际出发,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五)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构造良好的诉讼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便民工作诉讼工作机制,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诉讼中遇到的困难。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硬化措施,加大涉诉信访处理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增加申诉复查透明度,为当事人申诉和再审提供平等、公开、高效的程序保障。三是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大力加强司法调解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审判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三是继续抓好廉政建设,坚持制度管人、教育为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更好地塑造法官队伍应有的社会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区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争取政府及全区人民的支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振奋精神,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完成区第四次党代会和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襄城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