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花别样红(四)

——记行政庭曾玉华同志

编辑: 张茂玉作者: 张莉 时间:2012-07-23 10:18:00

只有春风化雨化解矛盾,才能润物无声促进和谐。

在襄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人们时常会看到一位朴实无华的女法官。她,就是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法院办案能手、襄城区三八红旗手曾玉华。在长达三十年的法官生涯中,她先后当过法院最早的女法警,到过经济庭,随后又到行政审判庭。作为一名女法官,她就像中药里的甘草,不论她到哪一个岗位上,她都能发挥出她的疗效

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维权意思增强,行政诉讼案件日益增多,特别是涉及到职工养老保险、工伤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这些案件当事人的文化、法律素质较低,情绪易激动,处理不好矛盾易激化,酿成上访和信访。曾玉华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缓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充分发挥审判协调和解机制的作用。通过案件审理、司法审查,找准矛盾的焦点 之所在,因势利导,加大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好行政争议案件。在审理原告襄樊市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地公司)不服襄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一案,襄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宝地公司没为其员工殷全林缴纳社会保险金为由作出处理决定,宝地公司诉称其公司将殷全林社会保险金每月发放在本案第三人殷全林工资中,故未向社会保险机构为殷全林交纳在其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金,第三人殷全林否认原告宝地公司的诉讼理由。在诉讼期间,第三人殷全林情绪激动,暴露出不利益社会安定因素。对此,引起曾玉华重视,耐心细致地做好了第三人殷全林思想工作,说服了原告宝地公司为第三人殷全林交纳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依法维护了第三人殷全林合法权益。

了解曾玉华的人都知道,曾玉华有很严重的风湿,由于风湿造成的肌肉粘连导致胳膊活动受限。好多人都劝她以此为由,要求单位给予照顾可以调换个轻松岗位。出于对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热爱,她从没有向单位提出任何要求,以超出常人的毅力一如既往的承担着庭内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宽,行政领域多,国土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处罚等重大、疑难案件比较多,执行难度很大。曾玉华为了应对新的形势,根据当前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情况,克服执行难,不怕吃苦,不计名利,任劳任怨。2011年她个人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02件,所执行的案件无一起引起矛盾激化,无一涉法上访。她在非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不断摸索和谐执行的路子,树立因事而异、因情而异执行工作理念,积极推行人性化执行,化解当事人的争议,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得到了当事人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