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男子因感情纠纷,一怒之下,竟持菜刀入室砍伤前妻男友……

来源: 刑庭 时间:2019-07-18 10:34:35

感情纠纷需理智,采用过激手段往往会因为一时冲动而酿成触犯法律的恶果。近日,襄城区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感情纠纷 男子砍伤前妻男友

王某,现年52岁,案发前在襄阳经商。2013年8月,他与妻子李某离婚后,两人仍共同居住在李某的房屋中。

2018年10月,王某搬离了李某的房屋,但保留有房屋室外空调防护网的钥匙。

2019年1月7日晚,因感情纠纷,王某来到李某屋外,用保留的钥匙打开防护网进入李某家中,持屋内厨房的菜刀将李某男友曾某的头部、左手砍伤。在争夺菜刀时,王某还咬伤了曾某的右前臂。

随后,王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到案,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双方达成和解,王某赔偿曾某人民币五万元。 

因涉嫌伤害,王某于1月8日被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贰百元的处罚。

经法医学鉴定,曾某所受损伤造成头皮创口长达14.1cm,造成轻度休克,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其后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太不值得 男子被依法判刑

襄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感情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持凶器伤害他人,应酌情从重处罚。王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持刀伤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 

同时,经审前社会调查,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