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家门 事了案结慰民心
来源: 卧龙法庭
时间:2022-10-25 14:56:31
2020年7月14日,被告金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襄阳公园路段人行横道处时,与横过马路的刘老太发生碰撞,致刘老太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金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老太随即被送至医院进行抢救,医疗费用花费二十多万元。经治疗后刘老太的伤情被鉴定为一个二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原告刘老太将被告金某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诉至襄城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0余万多元。
保险公司在审核案件材料后,将交强险和商业险总险共计62万元赔偿给刘老太。至此刘老太诉求剩余的数十万元应当由被告金某赔偿。考虑到刘老太卧病在床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开庭,10月20日,襄城区法院卧龙法庭扛着国徽,带着法袍,提着席卡,将审判庭搬到刘老太的家中。
突如其来的事故给刘老太一家造成很大的伤害,将生活的节奏彻底打乱,刘老太老伴情绪激动地述说着。金某的代理人对此也表示理解和抱歉,对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也予以认可,但是金某生活确实也较为困难,疫情原因对其生意影响很大,也刚刚供完孩子上大学,希望原告能够给与一定的让步……
庭审完毕后,承办人李微通过对庭审中当事人的观察和前期沟通,在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解释和开导。通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刘老太一方同意作出一定让步,金某也同意想办法将剩余的赔偿款在最短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最终本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的工作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承办人对刘老太说到:“后期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力做好司法服务,一起想办法解决。”
近年来,为了让群众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提升法律素养,感受司法温度,襄城区人民法院行走在农家小院、田间地头,通过一次次巡回审判、一件件上门办案、一场场法治宣传,为推进法治化建设作出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