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新作为 快速调解拆迁补偿案 为襄城区重点旅游文化项目建设打通“肠梗阻”

编辑: 办公室作者: 耿宏伟 时间:2017-05-25 15:27:11

导语


5月24日,随着襄城区尹集乡凤凰村委会负责人和湖北省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双双在民事调解协议上签字,标志着影响襄城区重点项目建设长达半年之久的拆迁问题顺利解决,投资15亿的超五星“富春山居度假大酒店”项目顺利复工,这是襄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工作职能,树立企业为重,服务为先的审判理念,善作善为,快审快调,为建成“首善之区,精致襄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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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凤凰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湖北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1日签订《花卉苗木基地租地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凤凰村二组面积约500亩的集体土地租赁给被告从事花卉苗木产业,租赁期限为30年。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将被告租赁的土地交付给被告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被告陆续在承包土地上栽种了花卉苗木。

2013年11月18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被告承包的土地中有62.1亩被转变土地性质,和附近其他土地被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挂、拍、挂程序获得土地使用权,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5亿元兴建襄阳市唯一一家超五星级“富春山居度假大酒店”。2016年11月,该项目动工开始打桩,但由于凤凰村委会与湖北某贸易公司因土地附着物补偿迟迟达不成协议,被告承包土地中的62.1亩土地无法交付给开发方,项目开发陷于停顿。凤凰村委会无奈于2017年3月23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承包合同。被告在接到民事诉状后,立即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土地主管部门的征地公告,并以此为原因要求中止本案的审理。如果双方当事人互不想让,打官司、耗时间,重点项目建设复工遥遥无期。


襄城区法院院长刘爱瑛得知上述情况后,立即召集分管领导、承办法官进行专题研究,她指出此案不仅仅是一个解除承包合同后财产补偿案件的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否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的问题,时间耽误不起,法院一定要充分发挥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审判职能,抓紧抓快,妥善处理此案,为这个重点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扫除障碍。经过认真的研究,确立了“注重保护合法权益,全力进行调解,力争互利双赢”的审判思路。



次日,分管副院长耿宏伟带领承办法官孙华一起到尹集乡凤凰村勘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下午又紧急约见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律师,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指明人民法院一定会保护其合法权益,打消其“官官相卫”的顾虑。但同时也指出,重点项目建设迫在眉睫,人民法院不可能坐视不管,并通过正反典型案例引导、算清积极配合和消极对抗不同代价两笔账、阐明法律后果等方法,消除其以拖促谈、争取过高补偿等不切实际的思想。通过一下午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取得了被告法定代表人和其诉讼代理律师的信任和配合,他们表示一定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参与调解,争取互利双赢。



第三天,承办法官又马不停蹄地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圆桌调解,并请尹集乡党委书记范中豪等领导参加,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从最大限度保护租赁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审判人员给予双方只解除已征用土地的承包,其他土地承包继续有效,现在只谈62.1亩土地补偿的建议,一下子消除双方巨大的分歧,使双方争议焦点更加突出。被告方提出原来原告方委托一家评估公司对腊梅桩等经济苗木的评估价值太低,造成他们对原预评报告的价格不满意,要求对腊梅桩等价值较大的树木进行重新评估,审判人员认为被告方态度比较诚恳,其要求合法合理,要求原告方和被告方及评估机构一起到襄阳市各花木市场重新询价,打消双方顾虑。第四天,正值“五一”放假,三方仍然到各花木市场进行调查了解花卉苗木价格。



“五一”假期结束后,承办法官重新召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调解,双方均同意由评估公司对树木重新评估。在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后,双方对补偿价款达到一致,终于握手言和。一桩可能旷日持久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的纠纷得到了快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