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四天后结婚 婚后经常爱争嘴
小夫妻闹离婚 法院酌情判不离
时间:2014-11-12 15:44:32
相亲四天后结婚,婚后一年产子,分居一年提出离婚。记者昨悉,襄城区法院在受理这对爱吵架的小夫妻的离婚诉讼后下了决定:小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双方需要多一些理解和宽容,两人不许离婚。
2011年9月11日,小美与大力经人介绍相识热恋。相识4天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美便到广东打工。2012年春节,小美回家。春节后,小美、大力一起到广东打工居住。2012年7月,小美怀孕后回家待产,12月生下了女儿。2013年4月,小美再次外出打工,与大力分居生活至今。今年8月,小美到襄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令其与大力离婚。
审理期间,大力称孩子还小,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不同意离婚,希望与小美和好。法院审理认为,小美与大力婚后在一起生活并生育子女,应当建立起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偶尔的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但只要双方能够多从对方和家庭的角度考虑,加强沟通交流,多一些理解和宽容,仍能共同生活。大力希望与小美和好,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且小美也没向法院递交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的证据,法院遂驳回了小美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