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忍!襄阳一女子竟然对80岁老人...值得警醒!

作者: 襄城法宣来源: 刑庭 时间:2019-06-18 16:17:55

能灭火的玉石价值15亿却只卖1万元 天上掉馅饼的节奏啊

前段时间,一位襄阳市民就遇到了这样的“好事”,然而,这其实是骗子设的局。日前,古某因犯诈骗罪,被襄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一块玉石“值”15亿 如今只卖1万元

80岁的周某平时喜爱收藏玉石,当他听说有一种可以灭火的玉石后,便四处打听。在此期间,一直在做玉石挂件生意的古某偶然得知周某想买“灭火玉”,便起了歪心思。

古某联系了号称卖“灭火玉”的商家,通过其微信获得了“灭火玉”的视频和照片。

2018年12月7日,周某经人介绍与古某见面。古某称,周某想要的“灭火玉”可灭1米以内的火,按市场行情,该玉价值15亿。古某还把“灭火玉”的视频和照片展示给周某。

周某看过视频之后,确信了“灭火玉”的效果,对该玉心动不已,但他认为,古某提出的5万元价格太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古某与周某约定以3万元的价格进行交易。

3万元就能买到价值15亿的“灭火玉”,周某激动之余,和家人说起了“灭火玉”的事情。

在周某的女儿陪同下,双方见面,周某的女儿当面揭穿了古某的诈骗行为。之后,周某不听女儿的劝告,仍执意要买。

12月18日,周某再次联系古某,双方最终以1万元的价格成交。周某随即交付古某4500元。


诈骗老人钱财 古某被判刑7个月

12月20日,周某再次在银行取款500元交给古某,周某的女儿得知情况后报警,公安机关赶至银行门口将古某抓获。案发后,古某退还周某人民币5000元。

然而这并不是古某第一次进行诈骗。经查眀,古某曾因犯诈骗罪被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012年4月2日刑满释放。

襄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古某诈骗老年人财物,同时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古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当前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对各种具有明显诱导性质的交易要高度警惕,对所谓的价值连城低价出售、轻松赚大钱等大空话要加强自我防范。做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要及时报警),远离陷阱,从源头上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