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襄城区法院强制腾退现场!执行在行动!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19-11-25 15:36:29

    2019年11月22日早上8点30分,随着执行局副局长一声令下,襄城区法院执行局全体、法警队共近30名干警从该院出发,前往襄城东街50号四中家属院开展房屋强制腾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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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襄城区法院判处被告余某偿还原告刘某本金46.76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余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襄城区法院于2018年1月12日立案执行,对被执行人余某在襄城区东街50号四中家属院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拍卖、变卖流拍,该房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刘某,被执行人余某至今拒不交付房屋,并扬言:“我不欠她钱,我就是欠我也不还!”并以死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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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9时,执行队伍和搬家公司两辆货车和数名工人都到达涉案场地,在人大代表、四中安保处及冯家巷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人的监督和见证下,由开锁公司工作人员开锁,全面清理腾退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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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退期间,被执行人余某闻讯赶来,情绪激动,抗拒执行。襄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正刚、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郑玉梅现场教育劝说无果,被执行人余某转身冲向厨房准备拾起菜刀欲以自残自刎相威胁,但很快被法警制伏,最终被拷上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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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上午紧锣密鼓的清理腾退,最终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对腾退中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余某实施了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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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结束了上午强制腾退的收尾工作后,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干警简单吃过午饭便马不停蹄前往下一个腾退点。

    该案申请执行人刘某是襄阳市棉花中心购销站职工,2005年棉花中心站住宿楼搬迁,被执行人何某未缴纳购房款长期占用房屋拒不搬出,导致拥有房屋产权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无房可住。

    为全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下午2时30分,执行队伍到达襄城区闸口路31号襄阳市棉花中心购销站院内开展执行腾退行动。因屋中无人,襄城区法院执行队伍请专业开锁公司开门后顺利完成腾退。晚上8时30分夜幕已降临,襄城区法院法警队配合执行局,将被拘留人余某押至襄城拘留所关押,一天两起执行腾退行动顺利落下帷幕。

    襄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郑玉梅表示,这两起强制执行案只是他们平常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襄城区法院紧紧围绕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工作目标,亮司法利剑,破执行难题,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打通制约实现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