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执破融合”护航“两资三能”
——襄城区人民法院高效办结襄阳某生物科技公司破产转和解案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5-06-26 16:48:32

襄阳某生物科技公司破产转和解案,系襄城区人民法院作为湖北省首批“执破融合”改革试点法院办理的第一件执破融合和破产转和解的案件,也是襄阳市用时最少的破产和解案件。这是襄城区人民法院创新运用“执破融合”机制为困境企业开辟“司法救治通道”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贯彻落实襄阳市“两资三能”工程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和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硬核实践。

襄阳某生物科技公司因停业停产10余年,无力兑付职工工资和对外债务引发大量纠纷。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发现该公司在多个法院存在一批未能得到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符合“执转破”条件。在向姚某、李某等债权人释明后,15名债权人向襄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为更好提升“执转破”工作效率和实际转化率,襄城区人民法院迅速落实“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将案件交由“执破融合”团队办理。同时,还充分依托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与区直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研究确定资产处置方向、职工安置、信访风险及招商引资等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悉心指导管理人、债务人通过破产和解方式帮助企业化解危机,助力企业实现破困纾难。经过不懈努力,破产企业与所有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全票通过。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100%得到清偿,企业通过破产和解得以“破冰重生”。image.png

襄城区人民法院聚焦“两资三能”,创新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从“单向转化、前后衔接”转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由“执破衔接”向“执破融合”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执行、破产清算以及破产和解等司法制度工具的互相补位、互相促进功能,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双赢;避免企业在还有挽救价值时就一刀切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造成经济和社会成本的浪费,切实做到了“治病救企”、和谐共赢;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进一步凸显“执破融合”的制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