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巡回办案,听民声接地气践行群众路线

——襄城区法院庞公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
编辑: 办公室 时间:2017-06-21 10:15:09

“远亲不如近邻,休要失了人情”,在襄城区庞公街道建锦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内,承办法官以施耐庵《水浒全传》里的话语结束了今天的庭审。613日下午,襄城区法院庞公法庭深入基层,通过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庭审结果表示满意,表示今后会和睦相处,处理好邻里关系。

原告卿某一家与祁某一家为多年的老邻居,同住襄城区闸口某单位家属院一单元。卿某一家住一楼,祁某一家住二楼,两家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卿某诉称,多年来祁某一家多次敲砸楼板产生剧烈噪音,骚扰卿某正常生活,卿某一家怀疑祁某家将楼板砸坏向楼下灌水,造成卿某家墙体、墙面、客厅卧室门窗、吊顶、衣柜等泡水发霉,直接损失达2万元。2015316日,在社区居委会多次上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卿某报警,通过警方制止了祁某的侵权行为。然而,这对于多年的邻里纠纷而言根本无济于事,时过不久双方又在社区内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为维护自己的的合法权益,卿某无奈到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多年来卿某、祁某两家关系不睦,社区居民委会多次到现场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双方因纠纷多次报警,警方也出具了出警调解证明。法院受理该案后,对卿某房屋损失进行委托鉴定。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过多方沟通了解查明事实,苦口婆心地劝解双方:“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居,应当互帮互让、和睦相处,以后两家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将关系搞得太僵,为了小事争吵不休,惹得其他邻居笑话。”一方面对卿某进行宽慰开解,另一方面对祁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了解事态发展下去的严重后果,让双方都多一份宽容理解。经过多方努力,通过对当事人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和,双方最终同意调解,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代理律师当庭将赔偿金交付给原告,一起影响邻里和睦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为更好的深入基层,向基层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襄城区法院庞公法庭特意针对此案开展巡回法庭进社区公开庭审,并由该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开展庭审。一方面为人民群众与法院院长直接对话提供了平台,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机关对服务群众的重视。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老百姓身边的真实案例,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此次“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活动结束后,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居民们纷纷表示法院举行“巡回法庭”的形式好,法院副院长、法官深入基层听取民声,用身边的真实案例让老百姓接受到了最直接的教育,增强了法制观念,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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