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心只为铸忠诚 何惧两鬓染银霜

——记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原队长万安华
编辑: 张茂玉作者: 张莉 时间:2012-11-20 09:02:00

壮心只为铸忠诚     何惧两鬓染银霜

——记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原队长万安华

1974年,18岁的万安华穿上军装成为一名军人。八年的军旅生活锤炼了万安华能文能武的才干和勇敢无畏的奉献精神。1987年,带着一身军人本色的万安华,转业到襄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襄城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警、法警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审判员。1995年,万安华走上法警这个岗位,一干就是十八年。

率先垂范的法警队长

1999年,万安华被任命为襄城区法院法警大队队长。当时,全院共有干警85人,而法警队只有4名法警,不仅担负着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而且还要负责全院100多件刑事案件的押解、值庭,以及400多件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协助工作。为能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万安华同志首先强化对这些从法官队伍中抽调出来的法警的训练,开展了整整一年的体能强化和技能训练工作,40多岁的万安华与大家一同爬山、长跑增强体能,练习列队、擒敌拳等司法警察的基本技能。很快,4名法警的素质迅速得到了提升。

万队长当过兵,参加过1979年中越自卫还击作战,当过侦察班长、指挥排长、团政治处干事、连队政治指导员,有较强的军事、政治素质,执行任务时,哪里有危险,哪里任务重,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2003年他协助法官执行一起案件的过程真可谓惊心动魄。9月8日,在执行一起房屋拆迁案时,房主董某将自己反锁在二楼的防盗网窗户前,右手持打火机,左手握住汽油瓶,并在身旁放着一个煤气罐,声称谁敢来执行就点燃汽油瓶,引爆煤气罐。执行现场的四面是房屋,前来围观的群众也很多,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设想。在对董某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法律、政策宣传都无效的情况下,万安华仔细勘察了被拆迁房屋的情况,然后在公安消防战士的配合下,冒着生命危险,出其不意地用身体撞开门冲入房内一把将董某死死抱住,有效地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发生,案件也顺利得以执行。

十多年来,万安华协助法官执法近1000件次,抗拒执法、暴力威胁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在万安华同志果敢、灵活的处置下,一次次又都化险为夷。万安华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勇敢顽强、奋不顾身的作风,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聪明智慧,也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

在每年近200件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中,300多被告人犯需要从看守所提押到审判庭,庭审结束后还要还押。为预防人犯脱逃、行凶、自残、致伤等事故发生,只要有刑事案件开庭,万安华同志始终坚持每庭必到现场指挥,无论庭审时间再长,只要庭审不结束,绝不离开半步,同大家坚持到庭审结束才离开审判庭。在万安华的带领下,襄城区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始终没有发生一起失误。

善做工作的法官帮手

在参与审判、执行时,法警的工作只是协助法官,当好配角。工作中,万安华同志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然而,这位在部队时积累了丰富做思想工作的法警队长,有时候却反串法官角色,做起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2010年,欧庙法庭办理了一起宅基地纠纷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襄阳中院,在委托襄城区法院送达二审判决书时,市中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性情暴燥,身高体壮,为防意外,特别嘱托送达时一定要派两名法警参加。送达当天,果然不出所料,当事人在接到二审判决书后,极为不满,走出法庭时,突然捡起一块砖头,将新建的法庭门楼大灯砸碎,听到响声,万安华第一个冲上前去,将其控制。在拘留所,这名当事人仍情绪焦燥,不时地将头往墙上撞。万安华主动地留下来做其稳定工作,经过一番情与法的说教,当事人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当场认错,表示服法、服判,不再闹事,愿意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他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后,再也没有到法庭闹事,也没有上访。

2000年,他和队友到樊城一建筑工地协助法官执行一件案件中,当万安华正在让被执行人陈某签收法律文书时,陈某的两个尚未成年儿子从隔壁木工房里一人操起一把斧头,一人操起一把铁锹,突然向他们袭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险情,万安华一把推开队友,迅速上前扭住手拿斧头的长子的手腕,转眼间将其制服。事情发生后,看到这两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孩子,万安华心里想着不能简单地惩罚了事,他耐心地宣传法院的执行工作,讲清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经过教育,两名年轻人当场表示悔过;第二天早上,陈某也主动到法院交清了八千元执行款。

甘于奉献的人民公仆

在25年法院工作生涯中,万安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以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真挚热爱,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坚守原则,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着自己的一腔热血。

“老万”好说话,这是同事对他的评价之一。只要是办案需要,不管是星期天还是节假日,他始终随叫随到。2009年的一天,正在患重感冒的他,接到一名法官的电话,说有一个案子原告提供了被告方在四川酉阳一家银行有存款的线索,而且可能有数额较大的存款,请求法院前往保全,而且马上要走。放下电话后,万安华拔掉针头,请医生帮忙开点口服的药带上,立即与办案人员踏上前往酉阳的征程。酉阳地处重庆东南,山高路险,一路上他们克服重重困难,马不停蹄,终于用最快的时间赶到目的地,在银行冻结了被告方资金60万元。100多万元的官司得以迅速调解并执行到位。

2011年,全国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以后,法警的训练任务加重了,为了让年轻的法警多一点训练机会,已经卸任法警队队长的万安华看到大家训练得十分辛苦,主动要求到门卫值班,为年轻的法警分担一部分工作。好多熟人来法院办事时,见他在门卫值班,惊讶地说“老队长怎么坐在门口值班呀?”他开着玩笑回答:“革命工作有职务高低,但无贵贱之分嘛”。不仅如此,他还主动向院领导提出了一人“承包”该值勤点的要求,得到批准后,他每天坚守在“承包”的这块阵地上,不仅保证没有发生安全问题,还成功处理了几起安全问题。

万安华同志在任襄城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期间,该队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大比武中保持达标先进单位。在法院十几个退下来的中层正职中,他是唯一的一个级别最低的副科级干部。这些他都无怨言,他常讲,比起倒在战场上,至今还长眠在祖国的南疆的那些战友们,我还活着,就知足了。做为一名法官、人民的公仆,要比的是奉献,而不是待遇,我的工作能得到当事人的一丝满意的微笑、同事能送给我一丝认同的目光,这就是我最大的欣慰和满足。

发挥余热的共产党员

万安华同志从法警大队长职务退下来之后,退岗不退色,地位变了,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没有变,职务变了,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理念没有变,年龄大了,吃苦耐劳的工作干劲没有减,时刻以一名司法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011下半年,市中院抽调他代表中院到襄阳市信访局负责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半年多的时间里,他共接待各类案件当事人300多人次,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心帮人,感化了不少上访人员,化解了大批矛盾。一些上访户风趣地讲:“一见老万,气消一半。”

在市信访局里,他对所有的当事人做到见面先问一声好,“咱们”常在嘴边挂,脸上时时露笑容,再急也不变语气,解答问题做到百问不烦,百讲不厌。他细心聆听上访人的讲述,认真查阅上访材料,从中找准问题的焦点,有针对性解答。一次,一名上访人讲:“自己借给他人3万元,在一家基层法院官司打赢了,但10年没有拿到钱,办案法官说债务人没有执行能力,可他家怎么又盖得起楼房?”得知该情况后,老万立即给这家法院发了督办函,并与该院执行局领导取得联系。没过多久,这名当事人又来到了市信访局,高兴地说:“我要给你们送锦旗!”老万说:“锦旗不用送,老百姓的钱都是辛苦钱,欠款追回来了,我们都很高兴。”

半年的接访工作结束后,从不吸烟的老队长患上了咽炎的毛病,常常声音嘶哑得说不出话。而信访专班领导说什么也舍不得让他回单位,一再要求市中院继续留任万安华同志负责接访工作。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二十年多来,万安华为了法院工作,付出了很多,但他始终无怨无悔。他洁身自好,清廉如水。从事法警工作19年来,他时刻牢记“六条高压线”、“十三个不得有”等规定,时时警醒自己,从不利用法警身份为亲戚朋友说情。在协助执行期间,也有当事人曾向他“表示感谢”,但均被一一谢绝。他,就是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一名平凡的革命战士,一名无私的人民公仆,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