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市中院到襄城法院督导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精神,落实省高院、市中院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部署工作,8月29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俊庆一行到襄城区人民法院督导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襄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文贵元主持座谈,全体在家院领导、各法庭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各法庭负责人首先对法庭的基本情况、创建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汇报,各分管院领导进行补充发言。市中院督导组分别对各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进行点评,并与法庭就创建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指导意见。
周俊庆对襄城区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浓厚的创建氛围、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给予了高度认可。就如何提升创建实效,他指出,一是提高认识定位。要深刻领悟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是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把审执办案与争创活动统一起来,牢牢把握创建契机,提高争创意识。二是明确争创思路。要严格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整合辖区解纷资源,提高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同时要在宣传总结上下功夫,树立品牌意识,讲好法庭故事。三是深耕特色亮点。明确各法庭职能定位及特色元素,分析法庭工作现状、优势所在与问题短板,围绕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司法便民等主题,找准争创切入口,打好争创组合拳,因地制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
最后,文贵元对督导组一行的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襄城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抓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在评估周期内达到考评指标要求,切实提升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